一次核验,两地通用!丰台新政上线,外资投资不用反复公证认证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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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核验,两地通用!丰台新政上线,外资投资不用反复公证认证啦

日期: 2026-09-11 10:21 来源: 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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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为跨城市投资,反复办理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认证头疼?丰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新出台《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互认办法(试行)》,正式开启丰台、青岛两地外资主体资格文件互认!外资企业跨城布局,材料办理大减负,一起来看看这项利好政策。

什么是文件互认?一句话看懂

外国投资者只要在丰台或青岛任一登记机关提交过原件并核验通过,在文件有效期内,跨另一地办理外商投资登记时,不用再重复提交公证认证原件!

只需调取档案部门加盖档案证明章的复印件,搭配互认申请书,就能直接作为有效登记材料,实现一次公证核验,两地通用。

谁能享受这项便利?

外国自然人、外国企业及其他组织;港澳台投资者参照执行。

不含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适用条件

1.投资者已在丰台/青岛任一市场登记机关办理业务,并提交核验过主体资格文件原件;

2.文件在有效期内;若无明确有效期,公证认证文件1年内有效;

3.办理另一地登记时,提交加盖档案证明章的复印件+《外国(地区)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互认申请书》。

温馨提示

本办法自2026年9月9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9日。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丰台一直在行动!欢迎广大外国投资者来丰台投资兴业,共享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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