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前,您要了解这些:首先,重点管理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一户只准养一只犬,烈性犬、大型犬那是被 “拒之门外” 的。
养犬前,您要具备如下条件:首先,您得有合法身份证明,是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大人”,还得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住的地方也得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办理养犬登记证啦!
网上办理养犬登记证的方法:“养犬登记证”就是我们常说的“狗证”,很多人在后台留言办理“狗证”的方法,咱现在足不出户,线上就能办理。
1、打开微信,搜索 “平安北京” 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开“网上北京市公安局”——“养犬管理”;或者搜索 “首都治安微提示” 微信公众号,点开菜单栏“养犬管理”。
2、手机号登录,验证通过后就来到了养犬管理主页面。
3、在“业务办理” 栏目里点 “养犬登记”,然后按提示一步一步来:填好自家狗狗的信息,比如品种、年龄、性别这些;再上传狗狗不同角度的可爱照片,要拍得清楚点哦,让工作人员能好好认识咱家毛孩子;填好养犬人所在地相关信息;最后阅读《个人养犬承诺书》后签字。到这儿,养犬申请登记就提交成功啦,接下来就等养犬属地派出所审核。
4、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在养犬管理主页面的 “我的业务” 栏目里点 “登记年检”,选 “养犬登记”,进入申请信息列表页面,点击申请记录右上角的 “点击支付”,进入详情页面,最下面点 “去支付”,选择支付方式把管理服务费交了,就能收获一张电子二维码犬证,在 “我的业务- 我的犬只” 里就能查看。
办理犬只年检手续的注意事项:
1、要是养犬人住所地变了,养犬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原养犬登记证,到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再办理年检手续。
2、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转移到重点管理区饲养的,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饲养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同时补缴第一年管理服务费的差额部分。
3、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自受让之日起30日内,持原养犬登记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再办理年检手续。
4、养犬登记证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持缴纳管理服务费的收费凭证或个人身份证明到原养犬登记机关补办新证后,再办理年检手续。
5、犬死亡、失踪或者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犬的,养犬人应当持养犬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养犬注销手续。养犬人未办理养犬注销手续的,不得再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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