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条例。”
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对《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调整。
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包括正文及附件。
正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我区调整了《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附件的主要内容包括原《丰台区“丰铃”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丰台建设的实施意见》、《丰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4-2035年)》、《丰台区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丰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丰台区贯彻落实<北京市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丰台区2026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共7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删除了《河西地区高质量发展计划(2025-202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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