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我区编制了《2026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法理依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三、区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附件:2026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内容 | 承办单位 |
1 | 丰台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2026—2030年) | 区司法局 |
2 | 丰台区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3 | 丰台区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年转) | 区发展改革委 |
4 | 丰台区“十五五”时期南中轴地区发展建设规划 | 南中轴地区管委会 |
5 | 丰台区“十五五”时期丽泽金融商务区发展建设规划 | 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 |
6 | 丰台区“十五五”时期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发展建设规划 | 丰台园管委会 |
7 | 丰台区建设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起步区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 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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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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