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办锚定“打造透明高效政务环境,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目标,严格恪守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政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规范公文公开管理。将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嵌入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全流程,明确“应公开尽公开、应尽速公开”的工作要求,对涉及重点领域的政策文件,严格按规定时限对外公开,确保公文公开的规范性与时效性。

  二是深化会议信息公开。聚焦全区重点工作部署,及时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全年共公开区政府常务会信息20项,区政府常务会会议解读20项,区政府常务会决策事项9项。内容涵盖经济发展、民生实事、生态环保等群众关切领域,通过简明扼要的文字解读,让群众清晰了解政策导向与工作推进情况。

  三是规范财政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标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财政信息公开专栏”,按时发布《北京市丰台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北京市丰台区政府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涵盖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三公”经费支出表等关键报表,并细化说明重点项目经费使用、民生支出占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

  四是完善监督回应与考核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馈渠道,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值班电话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与建议,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与业务督导,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渠道的多元化程度不高:信息发布仍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内容更新频率和传播形式创新不足,未能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习惯。我单位将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结合群众需求制作图解、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扩大政策知晓面。

  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存在短板: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不够深入,在公开范围界定、保密审查尺度把握等方面仍需加强。我单位将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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