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丰台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民政领域年度重点任务,持续强化组织保障与机制建设。局党组坚持每月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方向明确、责任落实。不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有力推动了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与实效性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与广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50条(篇),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55条(篇),“丰台民政”微信公众号以及“丰台民政”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500条(篇),基本保证每周有新闻报道见报见网、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1至2篇(次)。公开内容紧密围绕民政中心工作与社会关切,重点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儿童福利等业务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工作进展及结果信息,提升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三)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当面申请8件,通过信函形式申请8件,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申请4件,通过传真形式申请0件。其中18件已于2025年度按期办结,4件结转至2026年度办理。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或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行政投诉并被纠错的案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内容审核与发布程序,确保信息管理各环节责任明确、运行有序。动态更新并发布《丰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明确公布业务事项、时限与形式。持续优化公开目录与指南,切实增强信息发布的系统性与时效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持续构建以政府官网为基础、政务新媒体与新闻媒体协同联动的合作公开平台体系,强化主动公开效能。在常态化发布的基础上,聚焦党建工作、养老服务、困境儿童关爱等社会关切领域加大公开力度,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负责统筹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实施全流程内容审核与风险管控,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过程中,我局部分科室对复杂申请的判断能力和综合答复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对政策衔接与信息整合的把握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建立分类处置与联合会商机制,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并开展场景化、案例式专项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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