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制度建设,修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流程。

(二)主动公开情况。积极落实《丰台区2025年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要点》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60余条。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智能建造、城中村改造等相关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部门权责清单、预算、决算等信息,加大住建领域工作动态的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我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收到申请总数为722件。当面申请269件,占总数的37.3%;传真申请0件,占总数的0.0%;信函申请350件,占总数的48.5%;电子邮件103件,占总数的14.2%。本年度按期答复672件申请,按期答复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标准,参照市、区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依据三定职责,完善我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修订我单位《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保持政务公开渠道畅通。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实时维护区政府网站征收拆迁、城乡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等专栏,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强化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依托《北京日报》《丰台时报》,“北京丰台”“丰台住建”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一步扩大信息的影响力。

(六)教育培训及监督保障情况。我单位积极参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会及案例研讨会,深入领会最新的政策精神并上传下达至工作人员。明确信息公开责任科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强化监督管理水平,保障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稳定运行,切实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5

17

0

0

1

9

7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2

2

0

0

0

0

1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5

 4

0

0

1

0

 1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7

8

0

0

0

8

 37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2

0

0

0

0

0

42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706

15

0

0

1

8

 7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0

2

0

0

0

1

2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6

3

0

0

19

0

0

0

0

0

11

0

0

4

1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有部分问题需改进。主动公开方面,部分领域存在信息发布渠道单一问题,应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拓展多元化发布渠道,扩大信息覆盖面。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单位呈现受理量显著增长、申请内容日趋综合复杂的趋势,导致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对此,应主动加强与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交流与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系统提升答复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2025年度发出收费通知42件,总金额780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丰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bjft.gov.cn/ftq/index.s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务服务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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