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地震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地震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各科科长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局办公室作为主责科室负责协调各责任科室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二)主动公开

2025年地震局根据上级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2024年地震局决算、2025年地震局预算2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地震局2025年收到4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及时答复,2条予以公开,1条部分公开,1条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对本局发布的信息实行“科室初审、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审定”的三级审核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质量。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的重大舆情或争议。

(五)教育培训

年内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有效提升了相关人员的公开意识、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六)监督保障

我局着力构建内部监督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衔接的监督保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作为科室及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以服务公众、提升治理能力为目标,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逐步丰富公开内容,为社会创新应用提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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