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大井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大井村卫生所)申请变更医疗机构地址等相关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6-09-14 08:30    来源: 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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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现对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大井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大井村卫生所)申请变更医疗机构地址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变更后医疗机构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街道大井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2.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3.变更后的医疗机构地:北京市丰台区程庄南里一号楼34

4.法定代表人:崔贵福;

5.所有制形式:集体;

6.经营性质:营利性(非政府办);

7.床位数:0张;

8.牙椅3台;

9.服务方式:门诊服务、急诊服务、巡诊服务

10.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X线诊断专业/中医科

公示时限:2026914日起,2026918日止。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丰台区中关村丰台看丹健康科技产业园

邮编:100071

联系电话:010-8394905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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