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现对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变更医疗机构地址等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变更后医疗机构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社区医院)
2.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变更后医疗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双林东路105号院1号楼101-105室、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二通路41号院1号楼;
4.法定代表人:孙光亚;
5.所有制形式:集体;
6.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7.变更后床位数:32张;
8.变更后牙椅数:5台;
9.变更后服务方式:门诊服务/住院服务/家庭病床/巡诊服务;
10.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外科/中西医结合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麻醉科/病理科/临床心理专业/康复医学科/皮肤科/临终关怀科;
公示时限:自2026年9月14日起,2026年9月18日止。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丰台区中关村丰台看丹健康科技产业园
邮编:100071
联系电话:010-8394905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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