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丰台区政府第一批次关于持续治理类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5-12-22 17:05    来源: 区城管执法局

字体:     

按照市、区《深化巩固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成效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工作部署,经过各街镇初步分类及区级相关部门的审核认定,丰台区涉及持续治理类图斑1248个、建筑面积约27.69万平方米。其中:市政基础设施(持续治理二级分类)共计105个图斑、建筑面积6249.47平方米,其中电力用房18个图斑、建筑面积1737.44平方米;供水用房30个图斑、建筑面积1005.42平方米;环卫用房7个图斑、建筑面积1137.48平方米;垃圾处理用房17个图斑、建筑面积321.6平方米;排水用房2个图斑、建筑面积191.4平方米;燃气用房13个图斑、建筑面积426.45平方米;热力用房15个图斑、建筑面积1336.61平方米;水利工程用房3个图斑、建筑面积93.07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持续治理二级分类)共计901个图斑、建筑面积217359.64平方米,其中公办和民办教育机构172个图斑、建筑面积28923.08平方米;公共厕所101个图斑、建筑面积5903.1平方米;公益性河湖管理用房18个图斑、建筑面积2619.24平方米;公园绿地管理服务用房10个图斑、建筑面积1297.37平方米;居住区便民服务设施用房458个图斑、建筑面积145561.64平方米;社区管理服务用房62个图斑、建筑面积10131.99平方米;体育设施用房5个图斑、建筑面积6679.42平方米;文化设施用房8个图斑、建筑面积842.16平方米;医疗卫生用房67个图斑、建筑面积15401.64平方米。国有企业生产及办公用房(持续治理二级分类)共计217个图斑、建筑面积43842.39平方米。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持续治理二级分类)共计25个图斑、建筑面积9464.61平方米。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格此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公示时间内,如对以上项目有异议,可采取电话或者来访方式反映,举报电话:010-63828291,来访:丰台区城管执法局。接受举报电话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期内的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丰台区持续治理类项目明细表

丰台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