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丰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的工作方案

日期:2026-02-02 16:02    来源: 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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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与建设标准》的通知(京卫基层〔20222号)、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计划的通知》(京卫基层202314)及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丰台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所)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农组发〔2025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结合丰台区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同质化管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强化督导考核、开展日常指导、建立风险监测与负面清单协同预警机制实行“黄牌警戒”及引导退出机制等举措,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居民享有优质、便捷、安全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二、具体举措

(一)强化绩效考核,提升服务质量

区卫生健康委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的指标优化、综合评价、差异激励与结果运用。

1.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客观、公正、规范为原则开展社区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将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和基本医疗服务数量、质量、患者满意度接诉即办等社区卫生重点工作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开展情况等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科学、全面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属性。

2.严格考核过程。坚持内部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区卫生健康委委托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心理卫生中心等业务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考核,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各业务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3.实行差异化激励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重点工作和家医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拨付基本公共卫生与家医签约补助经费,同时对表现优秀的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机构进行约谈和整改,并纳入负面清单。

4.强化结果运用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区卫生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校验、经费补助等挂钩,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二)加强风险监测,强化精准监管

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各部门强化职责监管、加强协同联动、共享信息数据,及时通报风险监测情况,根据风险监测结果启动联合现场检查与专项指导服务。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行医疗质量管控,监测服务终止风险及医患纠纷风险。区医保局负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监测可能存在的医保基金欺诈风险。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广告行为监管,监测可能存在的广告欺诈风险。区民政局负责依法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监测可能存在的违规风险。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区属集体经济组织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各属地街镇加强对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监测综合运营风险。

)制定负面清单,明确管理红线

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医疗质量、服务行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禁止性行为,划定管理红线。负面清单如下:1.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次绩效考核中不合格的;2.不按期办理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继续执业的3.除急诊和急救外,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4.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5.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的或给患者精神造成伤害的;6.发生三级及以上医疗事故的;7.医保给予黄牌、中止或解除协议的;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或一年内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两次的;9.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不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质要求或不适合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职能的行为。

)实行退出机制,优化调整布局

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出现一次负面清单条目给予一次黄牌警告,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约谈相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并要求限期整改,根据需要启动现场检查和专项指导。一年内累计两次黄牌警告或连续两个绩效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引导其转型为其他医疗机构如存在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依法应予以暂缓校验或吊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法暂缓或吊销、注销并通报相关部门。关停或注销机构的服务区域居民健康需求,区卫生健康委及时协调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接,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可及性。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提升丰台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提升丰台区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属地街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持续高效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对照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好主体责任。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密切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协同指导、联动检查等方式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三)有序衔接,一体推进

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风险监测、负面清单、引导退出等各环节要有序衔接、一体推进,兜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网底建设,持续建设布局合理、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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