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估审核工作服务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6-02-06 13:09    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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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征集丰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结果复核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政府投资项目评估审核工作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了保障丰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核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现公开征集丰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结果复核机构。服务机构承接项目评审结果复核任务,取得项目评审资料,组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组开展项目复核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解决评估咨询过程中争议问题,确保项目复核工作及时推进,按要求完成委托任务;对评审单位提交的咨询成果文件复核把关,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复核进度以及项目评审的重点问题,具体内容包括:复核项目建设方案、投资费用的经济合理性,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复核本阶段方案与上一阶段批复方案是否一致,调整方案的原因是否合理;复核本阶段投资是否超上一阶段投资,超投资的原因是否合理;对于可研、初设概算项目,复核其方案与规自委批复方案是否一致;对于竣工决算项目,复核项目是否通过竣工验收,是否签认确认单等;依据最终版审核报告出具复核意见,说明复审阶段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原因等;落实甲方关于项目投资评估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实际结算时,依据实际委托业务量及付费标准、中标费率据实结算。

(二)征集要求

参加公开比选的应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较为丰富的承办活动经验

(3)参加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三)经费限额

以双方洽谈为准。

三、征集时间

202626日-2026212日18:00

四、申请方式及提交材料

1.企业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近年来单位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特别是相关活动等工作证明材料;

3.承担该工作主要人员履历及业绩证明材料;

4.近3年内无履约纠纷、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丰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结果复核机构服务项目方案及报价。

所有报名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制作成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将盖章并扫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fgwgfk@mail.bjft.gov.cn,并电话与我委联系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办单位。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特此公告。

联系人:柴璐联系电话:010-8365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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