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关于丰台区光彩家园综合楼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日期:2026-02-09 17:12    来源: 区规划自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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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市规自委丰台分局依法对丰台区光彩家园综合楼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了为期30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1份公众反馈意见,经研究,现就公众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采信如下: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该项目规划用地性质及对周边光彩家园小区是否产生影响事宜。

2.项目实施主体意见:该项目位于光彩家园小区用地红线外东北侧,为国有城镇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为北京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类用途为综合。根据已批复的《北京丰台区大红门地区FT00-0504、0505、0513-051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年-2035年),该项目用地位于居住主导区,兼具商业商务、公共服务功能和混合功能,规划用地性质为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

该项目在具体实施中拟结合上位规划要求、周边设施情况及居民需求,增补公共服务短板,激发轨道站点周边空间活力,打造社区活力节点。项目建成后,通过科学合理的商业经营与物业管理,将给周边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项目在规划设计与具体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等国家及地方消防规范进行落实,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做好市政设施管理与使用确保雨污水排放不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3.采信意见:项目实施主体意见符合法定规划,予以采信。下一步,我局将在后续工作中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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