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02月27日受理 北京喵星界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申请)的行政许可申请(11010680020260002)。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12日:
申 请 人: 北京喵星界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程庄路8号院4号楼1至2层106.107.108
经营范围:网吧单店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扬 | 男 | 辽宁省大石桥市 | |
主要负责人 | 李明扬 | 男 | 辽宁省大石桥市 | |
投资人 | 李明扬 | 男 | 辽宁省大石桥市 | |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国务院令第363号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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