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丰台区2026年供热项目论证工作,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征集供热项目论证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管理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发改〔2024〕1202号)要求,对丰台区新建和改(扩)建供热项目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
二、工作要求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服务机构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供热项目论证工作;保证论证质量,对论证意见的质量及相关结论负责;按时出具论证意见,完成论证任务。
三、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熟悉供热项目论证工作,从事过供热项目论证工作。
3.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守法信用记录,具备从事供热论证相关工作的能力。
4.服务机构如已参与某一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等,不得承担供热论证工作。
四、申报材料
1.丰台区2026年供热项目论证服务方案及报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及劳动关系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
4.近三年承担供热项目论证工作的证明文件。
5.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内无履约纠纷、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五、相关说明
1.征集时间: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9日18:00。
2.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制作成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将文件发送至邮箱:fgwzyjyk@mail.bjft.gov.cn,并电话与我委联系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科,010-83656524。
3.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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