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王强:
我中心于2026年1月4日受理你投诉北京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为你缴纳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一案。我中心已依法实施了稽核检查,现将稽核情况告知如下:
经核实,你的户口性质为农业家庭户,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本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办发〔2005〕99号)的规定,北京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为你缴纳了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未发现北京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期间存在未为你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特此告知。
如不服本告知,可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稽核人员:王晟希、刘晓羽;联系电话:010-52209815转稽核科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5层社保中心523室
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7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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