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为丰台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通知

日期:2026-03-31 16:27    来源: 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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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及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我区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实地调查、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及会议研究,我区认定登记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90处。现依法公布为丰台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自公布之日起,各管理使用单位、各街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条例,积极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依法保护、科学保护,确保文物安全,认真做好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丰台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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