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2026年困境家庭服务对象 入住养老机构监管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6-04-21 17:32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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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入住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放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丰台区2026年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监管项目”承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丰台区2026年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监管项目

2.项目内容

1)数据精准化核查。对照政策适用条件与范围,每月对互斥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互斥项目(消费补贴项目)、身份条件变更、户籍变动等事项进行全面比对核查,同步对照核查结果开展违规资金追缴工作,严防补助重复享受、违规申领等问题发生。

2)养老机构规范化督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一是每年对所有收住困境家庭服务对象的养老机构开展一次线下检查工作;二是每季度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开展一次电话巡查工作;三是每月对所有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开展不少于2次打卡拍照核查工作,避免因虚假服务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3)监管平台操作常态化保障。每半年对所有收住困境家庭服务对象的养老机构开展一次专题业务培训。建立日常答疑机制,做好平台操作指导与问题答疑,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练使用监管平台,保障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3.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10万元(按120家养老机构、700名困境家庭服务对象进行核算若实际监管机构数量或服务对象人数超出测算值,则不额外支付项目金额;若实际监管机构数量或服务对象人数低于测算值,最终项目金额按照实际情况计算。

4.项目执行周期:2026年5月至2026年4月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参选单位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且具备相应项目承担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响应截止日期,未“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项目成交后严禁分包或转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42817:00

2.递交材料及要求:参选单位需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完好后报送至指定地址。比选结束后,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东幸福街2号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二层203室

联系人:老师

话:010-63818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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