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6-05-11 18:40    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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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拟在北京市范围内公开征集、评审优选2家律师事务所为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为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书面法律意见或法律专题论证;

2.参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3.为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4.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草拟、修改、审核政府合同等法律文书;

5.针对涉法工作进行指导、授课、培训;

6.为依申请公开件提供法律咨询,草拟、修改、审核登记回执、答复告知书等答复文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7.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二)申报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行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业8年以上(含8年)且声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

2.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营业场所,须具有1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

3.熟悉政府法制工作,具有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相关经历和经验;

4.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申请人没有因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而受到过行政处罚;

5.在市级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律师事务所。

(三)服务期限及计费方式

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采取按件计费方式。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2026511日至2026年5月18日

(二)申报材料

1.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合法资格证明;

2.项目实施方案;

3.拟负责此项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或律师团队资料;

4.承办案例;

5.项目费用报价。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此项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将所有报名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制作成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将盖章并扫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ftfgbgs@163.com),并电话与我委联系人确认(工作日9:3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说明

1.我委将书面审查申报机构相关材料、并召开评审会,综合评价,择优选定承办机构;

2.评审会当天提交纸质版材料;

3.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联系人:王彬联系方式:010-83656324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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