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关于购买2026年度丰台区第四次农业经济普查服务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6-06-08 17:21    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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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根据丰台区第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需要,2026年度丰台区第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需由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拟以服务外包方式征集项目合作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为丰台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支持服务。根据区农普办对农业普查具体安排,提供符合数量和能力要求的人员参与普查各项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协助做好丰台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信息报道、联络、会议组织,普查业务现场指导及培训,普查清查,数据录入和处理,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和业务性服务工作等。

(二)服务要求

1.项目服务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具备较强的保障能力和应急服务能力,由项目服务单位按实施方案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项目驻场人员,在区农普办指导下协助开展各项工作。

2.项目服务单位需具备履行项目的人才储备能力,能确保项目服务稳定,驻场人员工作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服务项目期间,区农普办不支持项目服务单位为驻场服务人员提供的年休假、婚假、产假等,驻场人员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连续工作的,项目服务单位负责提供补充或替换人员。

3.根据农业普查对人员需求,驻场人员总需求量为17人。人员应具有中文、新闻、经济、管理、计算机、统计等与工作相关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是项目服务单位的自有员工。须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团队管理经验,协助区农普办完成驻场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驻场人员需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遵守区统计局队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信息安全及保密意识,履行普查资料、统计信息保密义务。

5.项目执行期间,区农普办不负担驻场人员的食宿。

(三)服务周期

2026年7月至12月,服务期限6个月,依据项目服务公司驻场人员到岗时间、请假、加班等情况,可适当调整驻场人员服务时间。

)经费限额

经费总额应不超76.5元。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服务提供单位前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二)报名时间

202669-6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三)报名材料

1.承办单位基本情况及报名信息(格式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相关项目材料(近三年从事统计或相关服务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合同等);

5.初步实施方案;

6.报价明细。

其中为保证公平性,第1-4项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在项目申报截止日前,以邮寄方式报我单位。第5、6项一式三份材料需要密封装好,在评审会现场提交,当场拆封。

联系人:张乐

联系电话:010-63629535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程庄路67号区统计局117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

2026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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