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2026年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抽检机构遴选公告

日期:2026-06-12 14:25    来源: 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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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公正、高效开展抽查,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抽检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三、工作任务

2026年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检验检测内容(详见)

四、具体要求

(一)承包方资质要求:承接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分包的实验室应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人员和设备要求:采样人员及检测人员为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满足检测方法规定的技术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在监督抽检规定完成的时限之内,及时出具报告,报告应该盖有CMA(或CNAS和检验检测专用章,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项目申请单位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私自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检测结果。

附表2026年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检验检测内容

专业类别

序号

监督检查对象

应抽检户数

检测项目

采样要求

学校卫生

1

中小学教学环境

应抽检中小学25所。

1.教室采光(窗地面积比)、照明(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3.普通教室照明灯具,包含:强制性产品认证、色温、显色指数、蓝光。4.考试试卷:学校自制考试试卷纸张D65亮度、D65荧光亮度、字体字号、行空。

每所学校抽检教室1间。

使用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的学校检测出水水质1件。

考试试卷一份。

学校卫生

2

托幼机构、中小学、高校饮用水设备

应抽检托幼机构23所、中小学25所、高校2所,共50所。

饮用水设备出水口水质的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硝酸盐、氯酸盐、铁、铜、铅、钠(软水机加测)

每所学校抽检饮用水设备出水口水质1件。

生活饮用水

3

集中式供水

应抽检6个集中式供水单位。

出厂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每个单位抽检出厂水水质1件。

生活饮用水

4

二次供水

应抽检10个二次供水设施。

出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每个设备抽检出水水质1件。

生活饮用水

5

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

应抽检辖区内5个应用现场。

出水水质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等

每个设备抽检出水水质1件。

备注:具体工作量按实际开展情况略做调整。

五、质控标准

(一)教室采光和照明检查项目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的规定进行达标判定;教室灯具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40070)的规定进行达标判定

(二)水质检测项目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进行达标判定。

六、申请和评审事宜

(一)申请期限:2026615日—2026617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抽检机构遴选公告》(含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6624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丰台看丹健康产业园二楼A223公共卫生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

1.《承办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资质认定证书;

7.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检测能力范围;

8.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检测指标报价单;

9.曾承接其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委托检测项目介绍(需提交带有相应可证明的合同等材料)。

(五)组织评审: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组,从项目申请单位资质、报价、实力以及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奚滕滕、陆红滨

联系电话:010-8394906209:00-11:30,14:30-17:00

电子邮箱:ftwjwjkk@mail.bjft.gov.cn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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