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公开聘请法治建设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6-06-15 14:40    来源: 新村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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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宣传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成果,提升法治文化影响力,新村街道办事处拟公开聘请专业服务公司,承接法治建设相关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村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推广:就新村街道法治建设成果与创新实践,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的示范性经验,在法治相关央级媒体平台进行推广展示。

2.基层社会治理专题制作与推广:就新村街道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的经验和成就制作系列专题,在法治相关央级媒体平台进行推广展示。

3.法治文化研究:就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新村街道指定的议题开展研究,形成专题成果,在法治相关央级媒体平台进行推广展示。

4.普法短剧指导与推广:就普法短剧制作提供剧本优化指导,并在法治相关央级媒体平台进行推广展示。

三、参选公司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丰富的法治宣传、媒体推广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策划、制作及推广服务。

3.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5.具有央级媒体合作渠道或相关平台推广资源者优先。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显示的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截止日之间)。

四、报名及递交材料方式

1.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1日。

2.报名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单位概况及主要业绩介绍;

项目实施方案暨报价单;

其他响应公开征集所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3.递交方式:

所有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制作成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将盖章并扫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xcjdsfs@mail.bjft.gov.cn,并电话与我单位联系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邮件标题注明“法治宣传服务项目报名+公司名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10-83262887

五、评审与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新村街道办事处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比较,最终确定1家单位承担此项目服务工作,未入选单位将不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服务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中选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3.本次公开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新村街道办事处所有。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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