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琳:
你因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本机关于2026年4月20日予以立案调查。鉴于你在拼多多APP平台销售兽药,本机关于2026年6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拼多多APP所在地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送《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协助调查函》(京丰农协查〔2026〕23号)。截止目前,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自收到协助调查函后未向本机关回函,本机关无法开展后续的调查取证工作。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中止案件调查,并制作案件中止调查决定书:(五)其他应当中止调查的情形。”的规定,现决定自2026年7月2日起,对你中止案件调查。
联系人:孟庆杰 曹红军
联系电话:13466570075,1301106066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程庄北里18号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日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