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案件中止调查决定书-京丰农止调〔2026〕012号

日期:2026-07-01 16:48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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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

你因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本机关于2026420日予以立案调查。鉴于你在拼多多APP平台销售兽药,本机关于20266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拼多多APP所在地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送《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协助调查函》(京丰农协查〔202623)。截止目前,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自收到协助调查函后未向本机关回函,本机关无法开展后续的调查取证工作。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中止案件调查,并制作案件中止调查决定书:(五)其他应当中止调查的情形。”的规定,现决定自202672日起,对你中止案件调查。

联系人:孟庆杰曹红军

联系电话:134665700751301106066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程庄北里18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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