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征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6-07-27 15:48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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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涉企执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擅自违规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通过刻意诱导取证等不当执法方式,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

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1.乱收费:擅自制定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提前收费、延长收费期限、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者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等情形

2.乱罚款:超出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罚款;随意确定罚款数额,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免予处罚等情形。

3.乱检查:同一事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检查主体不具备相应资格,执法检查程序不合规;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等情形

4.乱查封: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行政强制;重复查封;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情形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问题

同领域对同一执法事项执法标准不一致,多部门对同一企业监管要求相互冲突执法部门制定实施的规范存在擅自增设条件、违规设置门槛等问题。

(五)其他违反执法规范要求问题

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

二、不予受理的范围

对于投诉举报事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

(三)已被纪委监委、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一)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  ftqsfjjdk@mail.bjft.gov.cn

(二)信函邮寄方式寄送至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75号院丰台区司法局执法监督科 收。

(三)二维码收集方式

四、投诉举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1231

五、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将对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

202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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