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责令退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京丰社稽失催字〔2026〕第66号)

日期:2026-08-10 10:00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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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辉社会保障号码:120222********3844)

我中心于202628日向你送达了《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责令退回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京丰社稽失退字2025〕第88)。你未依法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其中失业补助金人民币5280元,价格临时补贴人民币0元,合计人民币5280(人民币大写:伍仟贰佰捌拾元整),你未履行该义务,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中心依法向你进行催告,请你自本文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528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贰佰捌拾元整

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对本文书存在异议,请你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前来我中心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如你逾期仍未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南路三号丰体时代大厦A座三层

联系电话:010-83326661

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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