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第三批持续治理类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6-08-10 15:17    来源: 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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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区《深化巩固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成效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工作部署,经过各街镇初步分类及区级相关部门的审核认定,丰台区涉及持续治理类图斑1444个、建筑面积约27.01万平方米。其中:

市政基础设施(持续治理二级分类)共计71个图斑、建筑面积0.85万平方,其中:电力用房16个图斑、建筑面积1776.51平方米;供水用房7个图斑、建筑面积1443.95平方米;环卫用房10个图斑、建筑面积1326.9平方米;垃圾处理用房3个图斑、建筑面积237.16平方米;排水用房23个图斑、建筑面积1931.9平方米;燃气用房2个图斑、建筑面积24.92平方米;热力用房3个图斑、建筑面积1049.46平方米;通信用房3个图斑、建筑面积81.07平方米;消防用房4个图斑、建筑面积608.9平方米。

公共服务用房(持续治理二级分类)共计329个图斑、建筑面积5.51万平方,其中:公办和民办教育机构7个图斑、建筑面积528.17平方米;公共厕所8个图斑、建筑面积389.78平方米;公园绿地管理服务用房21个图斑、建筑面积1517.55平方米;居住区便民服务设施用房243个图斑、建筑面积45031.73平方米;社区管理服务用房34个图斑、建筑面积6747.38平方米;文化设施用房3个图斑、建筑面积120.42平方米;医疗卫生用房13个图斑、建筑面积747.38平方米。

国有企业生产及办公用房(持续治理二级分类)共计87个图斑、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持续治理二级分类)共计19个图斑、建筑面2.25万平方米。

一事一议(持续治理二级分类)共计937个图斑、建筑面积17.18万平方米,其中:历史遗留待拆迁区(非棚改、一级开发)295个图斑、建筑面积84397.06平方米;旅游设施15个图斑、建筑面积1254.13平方米;平房住宅院落456个图斑、建筑面积26577.86平方米;铁路用地上的房屋171个图斑、建筑面积59548.86平方米。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此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公示时间内,如对以上项目有异议,可采取电话或者来访方式反映,电话:010-63828317,来访:丰台区城管执法局。接受电话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期内的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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