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双碳”工作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台区“双碳”工作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是衔接国家和北京市碳排放双控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研究提出丰台区“十五五”时期碳排放目标、重点任务和控制路径建议,形成碳排放分析报告及配套成果。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等要求协助组织2026年度节能监察。三是组织开展“双碳”相关政策培训不少于2次(含),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典型案例推广及其他相关技术支撑。四是协助开展其他与“双碳”有关的工作。
三、服务期限及经费限额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经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四、报名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碳达峰碳中和研究、能源与节能管理或节能监察等方面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团队应专业配置合理、人员稳定,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4.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五、申请材料
1.丰台区2026年“双碳”工作服务方案及报价。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含税总价,并按项目内容列明分项报价明细。
2.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近年承担的碳排放核算与趋势分析、碳达峰碳中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降碳、规划咨询、能效诊断或节能监察等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
4.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名单、履历、专业能力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履约纠纷和不良记录的承诺材料。
6.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相关说明
1.征集时间: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7日18:00。
2.所有申请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份电子版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fgwzyjyk@mail.bjft.gov.cn,邮件标题统一为“丰台区2026年“双碳”工作服务+申请单位名称”。发送后请致电我委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科,010-83656524。
3.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单位的综合实力、相关业绩、团队组成、服务方案和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办单位。
4.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不予退回,相关信息仅用于本项目评审。
5.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特此通知。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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