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平安建设信息奖励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单位的比选公告

日期:2026-08-12 16:02    来源: 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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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实现信息上报、核实、审批、奖励发放全流程线上闭环运行,现需在丰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情报信息模块中增建平安建设信息奖励系统。我委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采购单位,负责该项目采购并配合开展后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安建设信息奖励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聚焦丰台区平安建设信息奖励工作的线上化、标准化、智能化升级,构建“情报信息填报-情报信息审批及资金发放-数据统计分析-历史数据导入-历史数据对比-奖励数据同步”大核心功能,支持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治安隐患、个人极端事件、公共安全、见义勇为6类情报信息的标准化采集,适配级审批流程,满足多维度数据统计分析与群防群治平台的奖励数据实时联动需求。提供两年免费非驻场运维。

3.项目地点: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政法委员会

4.项目预算:预算总金额不高于19.24万元

二、采购服务期限与要求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自然日内完成需求、开发、测试、试运行、上线全流程。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参选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营范围包含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

3.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递交材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比选项目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供应商信用记录(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

4.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自行撰写);

5.作为供应商参与过同类项目经验的合同副本等有效记录;

6.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注: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于2026年8月19日前将所要求材料资料报送至丰台区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地址:丰台区委区政府3号楼111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其他事项

(一)丰台区委政法委将组建比选工作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采购供应商,比选结果将予以公示。

(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区委政法委所有。

特此公告。

联系人:解娜;电话:010-8365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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