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不适宜企业名称认定告知书

日期:2026-08-14 16:20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光彩上合经贸(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你(单位)企业名称光彩上合经贸(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八)项之规定,存在不适宜情形,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登记机关拟认定该名称为不适宜企业名称,现将上述情况告知你单位。

你单位可以于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不提交视为无意见。经认定为不适宜企业名称的,登记机关将启动不适宜名称纠正程序。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3日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