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亮:
经查,你于2025年10月12日至2026年5月27日期间在抖音平台店铺“正阳门下宠物管理中心”内涉及无饲料生产许可证产品“春夏秋冬红子山雀鸟食鸟饲料”共产生订单7单,单价76.8元,共计货值金额537.6元。其中完成交易5单,共计违法所得为384元。涉案店铺已下架全部商品。
鉴于你初次违法,销售涉案产品为鸽子饲料,共5件,共计货值金额537.6元,违法所得384元,危害后果轻微,抖音店铺已下架全部商品,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为共同创建维护安全稳定的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现向你进行如下法规宣传教育: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经营、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请你禁止经营无生产许可证的饲料。
请你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避免再次出现违法行为。如你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本次不予行政处罚记录,将作为农业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违法情节的考量因素。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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