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关于公开选聘丽泽云客厅展陈装饰提升项目施工单位的比选公告

日期:2026-09-18 12:00    来源: 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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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丰台区深化党建引领建设营商服务“先丰港”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丰台区营商服务“先丰港”建设工作。现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丽泽云客厅展陈装饰提升项目施工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负责配合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开展丽泽云客厅展陈装饰提升项目施工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项目方案文本、汇报文件;

2)配合完成财政评审;

3)其它相关事宜。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显示的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截止日之间)。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有丰富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三、报名须递交的材料

递交材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单;

2)公司简介;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项目工作方案、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6)承诺书原件(详见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备注:

1.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2.参选文件的要求:一式5份,14副。

四、选取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可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参选资料。

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根据选聘对象提供的参选资料,按照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择确定承建机构。

比选结束后,选聘人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的机构并发出通知。入选的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应按有关规定与选聘人共同完成服务协议签署等后续工作。所有参选人均应理解和接受,选聘人在合同签署之前的任何时候有权根据比选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和拒绝所有参选文件,宣布比选无效或拒绝所有参选,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参选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意向参与单位于2026920日—924日提交所要求资料至我委(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材料)。

联系人:奴尔比亚·牙生江

联系电话:010-63309450

邮箱:lzgwcyk@mail.bjft.gov.cn

地址:丰台区金泽西路8号院晋商联合大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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