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丰民先公告﹝2026﹞9号
北京市丰台区红箭救援队:
经检查发现,2026年9月10日,我局对你单位涉嫌存在不按照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存在 2025年度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之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基准编码:C08021B030),本行政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 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 申辩、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 申辩、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
邮政编码:100073
联系人:武然、何海涛 电话:010-63258310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技术热线:010-87016810
网站技术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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