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颁布〈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7〕77号)、《关于深化推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7〕26号)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市丰台区恒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三所学校的申请,我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拟同意以下机构增加对应培训职业(工种):
北京市丰台区恒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消防设施操作员(五级、四级、三级)职业(工种);
北京市丰台区华信中安保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保卫管理员(三级)职业(工种);
北京市成人按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保健调理师(三级)职业(工种)。
公示期: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
公示期间,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
联系电话:010-52209815转职业能力建设科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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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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