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承接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6-10-19 16:11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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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丰台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

(二)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内容:为加强丰台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确保财政资金发放安全,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开展丰台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

丰台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包括两项工作:一是丰台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监管项目、二是丰台区养老助餐服务数据统计与监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对丰台区已备案的养老驿站及助餐点开展运营监管;

2.做好服务对象信息采集、服务过程记录、服务数据统计、异常服务数据分析、服务数据验真等工作,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发放有据可依;

3.负责定期同步基本服务对象数据;

4.负责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线上巡检(每季度不低于10%)、线下抽查,对伪造服务数据进行套补或无真实服务的违规行为进行筛查;

5.每季度出具一份驿站运营报告和一份助餐运营报告;

6.配合民政局做好各级审计、绩效考评等相关工作。  

(四)项目执行期:2026年11月1日-2027年4月30日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参选单位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1.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进行分包或转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1.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参选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完好,于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前报送至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北京西站南路168号二层)。

2.丰台区民政局将根据提交材料组织比选工作,比选结束后,供应商提交的比选文件不予退还。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10-63818851

附件:

比选文件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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