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第三届丰台区保安行业大比武展示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6-10-19 18:30    来源: 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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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区域安全体系建设,夯实平安丰台建设基础,拟举办第三届丰台区保安行业大比武展示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三届丰台区保安行业大比武暨科技装备成果展示活动

2.项目内容:活动时长约100分钟,设置静态装备展示、动态技能展示、表彰奖励等相关环节。

3.项目地点:北京市第十二中学(高中部)

4.项目预算:预算总金额不高于150000元

二、采购服务期限与要求

于11月活动前做好场地铺设布置、活动物料设计制作、现场视听技术保障、人员与后勤服务等,并配合前期现场勘察、彩排等。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参选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经营范围包含会展宣传、广告制作或相关内容;

3. 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递交材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采购比选项目书(见附件);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 供应商信用记录(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

4. 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自行撰写);

5. 作为供应商参与过同类宣传制作的合同副本等有效记录;

6. 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注: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于2026年10月26日前将所要求材料资料报送至丰台区政府3号楼111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其他事项

(一)丰台区委政法委将组建比选工作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采购供应商,比选结果将予以公示。

(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区委政法委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采购比选项目书

联系人:解老师

采购专用电话:8365601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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