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金泽东路等7段核心区道路移交检测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6-10-27 18:22    来源: 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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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丽泽金融商务区城市道路移交接养工作,全面掌握区域道路技术状况,及时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保障道路设施安全运行,按照丰台区城市道路移交接养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丽泽金融商务区道路实际情况,拟对金泽东路等7段道路开展移交专项检测,为道路移交验收及后续养护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丽泽道路移交检测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工作范围

本项目检测地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涉及金泽东路(丽泽路至骆驼湾街段;凤凰嘴街至金中都南街段)、金泽路(丽泽路至骆驼湾街段)、金泽西路(凤凰嘴街至金中都南街段)、骆驼湾街(北京西站南路至金丽南路段)、西营街、莲花河东路(三路居路至丽泽路段)。具体情况请与我委联系人联系。

(二)工作内容

1.结合道路现状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关于道路移交的要求,制定检测方案并组织实施道路技术状况检测、道路空洞检测和道路结构层厚度检测;

2.对检测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检测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3.按要求提交检测成果及相关结算资料(包括检测量、检测费用清单等),配合做好道路移交检测相关工作;

4.上述工作内容需满足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各项规范要求。

(三)技术要求及成果

1.检测工作应符合《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 7-2017)、《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16)、《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2019)等相关规范要求。

2.检测成果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及《北京市丰台区城市道路接养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提交纸质检测报告一式4份、电子文档1份,并通过我委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移交验收。

3.技术服务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参选单位应按照我委要求完成检测并在约定期限内出具有效检测报告。

(四)费用与报价

参选单位应结合工作范围、检测内容及《北京市道路桥梁试验检测费用定额》(2022版)独立测算,报出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及税费的含税总价,并附分项报价清单,实际费用及支付安排以比选结果和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参选公司资格要求

遴选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选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参选公司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选公司应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证明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近三年内承担过丰台区其他道路移交检测项目、具有相关项目业绩,且熟悉丰台区道路移交验收程序、技术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的参选公司,在综合评价中予以重点考虑。

三、报名须提交材料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选公司应提供比选日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份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金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参选公司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证明截图复印件(http://wenshu.court.gov.cn/);

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简要报价表。

注: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选取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可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一份)。我委将在符合条件的参选公司当中初步选择企业综合实力为优的前三家公司参加最终比选,以电话形式通知。三家参选公司依照选定日期,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统一到我委集中进行汇报,汇报时携带比选文件(一正四副)。我委将根据选聘对象的企业综合实力、检测实施方案、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定意向单位,并按程序签订合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意向参与单位于2026年10月27日—11月3日期间的工作日提交所要求资料至我委(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材料)。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10-63371351

邮  箱:lzgwxmk@mail.bjft.gov.cn

地  址:丰台区金泽西路8号院(晋商联合大厦20层,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科203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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