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2026年丰台区接诉即办专项资金比选公告

日期:2026-10-29 09:59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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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接诉即办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做好诉求办理工作,需购置接诉即办相关物资一批,以及系统梳理工单诉求特征,研判重点风险点位,精准形成治理对策,做好接诉即办相关工作。现就2026年丰台区接诉即办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公开比选,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2026年丰台区接诉即办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预算:10万元

采购单位: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周期:2026年11月--2027年3月

二、项目服务内容

1.接诉即办相关物资一批。

2.详细梳理接诉即办工单诉求地点、诉求内容等信息,每周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各类生态环境方面接诉即办工单特点,针对重点点位及重点工单开展详细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

3.对2026年全年生态环境方面接诉即办工单诉求进行分析,为2027年接诉即办工作提供方向。

三、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经济实体,本项目接受经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专业的执行团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简介、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加盖公章);

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报价及单位优势说明;

3.近三年内无履约纠纷、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文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参与比选单位需编制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

联系人:杨晨

联系电话:010-833685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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