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海神龙种子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涉嫌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案,本机关于2026年8月28日予以立案调查。2026年9月15日我局向河北省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发送了协助调查函,因本案的违法事实需要进一步进行收集证据,河北省邢台市农业农村局至今未回函,且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明确不配合调查工作,故本案无法进行下一阶段调查。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决定自2026年11月2日起,对你单位中止案件调查。
联系人:姚建春 邰利民 联系电话:010-6389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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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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