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案件中止调查决定书 京丰农止调〔2026〕050号

日期:2026-11-02 16:11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北京四海神龙种子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涉嫌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案,本机关于2026年8月28日予以立案调查。2026年9月15日我局向河北省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发送了协助调查函,因本案的违法事实需要进一步进行收集证据,河北省邢台市农业农村局至今未回函,且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明确不配合调查工作,故本案无法进行下一阶段调查。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决定自2026年11月2日起,对你单位中止案件调查。

联系人:姚建春  邰利民  联系电话:010-6389249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6号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2日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技术热线:010-87016810
网站技术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