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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矛盾纠纷解决"一件事"办事指南
受理条件

日期: 2026-06-15 14:47 来源: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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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矛盾纠纷适用人民调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纠纷当事人为个人的,申请人须为纠纷当事人本人;2.纠纷当事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申请人须为法人代表或者经当事单位授权的代理人;

3.申请人有具体的调解要求;

4.申请人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理由;

5.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

(二)人民调解组织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2.人民法院、有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处理或者受理,且未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解的。

3.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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