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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科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6-03-24 16:46 来源: 区科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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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区科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丰依法行政发〔2025〕1号文件要求,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按照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根据《北京市区域信用环境状况监测月报》,2025年10月丰台区综合信用指数为81.48,排名全市第一。一是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夯实法治政府基础。印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重要文件17个,调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67个,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和常态化监测机制,扎实推进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街镇2025年度政务诚信状况监测评价持续推进基层政务诚信建设。每月编制“双公示”提示月报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简报,提供合理化工作建议,加快补齐我区信用工作短板。二是深化信用监管效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依托丰台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累计归集52个区级部门的8123个行政管理事项信息21.38万余条,各类信用承诺信息66.42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7.7万条,行政处罚5.9万条,基本实现7个工作日上网全量公示,“双公示”信息质量居全市前列。积极落实市级文件要求,13家单位在25个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好的企业,采取降低抽查比例等激励措施,提升信用感知度。对信用差的企业,采取提高抽查比例等惩戒措施,增强企业信用意识三是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促进信用良性循环。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每年举办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会,引导失信企业履行职责退出失信名单。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丰台区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工作。2025年共完成280家企业419条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助失信企业“摘帽重生”。受理2家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提交的异议申诉,因相关信息不属于异议申诉受理范围,我区依规按照“无效”办结。四是加强信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2025年丰台区59家企业获得“信用领跑企业”称号,8个楼宇获得“信用领跑楼宇(园区)”称号,充分发挥信用标杆和典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参与信用建设的积极性。全年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六进”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429次,传播信用知识,共建“诚信丰台”。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一把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带头学法用法,提升依法决策能力。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办公会、个人自学等方式,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和水平,树立法治政府良好形象。三是强化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办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工作纪律,时刻保持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继续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强化信用建设组织保障。组织召开区联席会议及业务工作培训,加强信用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区信用办的统筹协调力度,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认真落实信用重点工作任务、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等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信用中国(北京丰台)”和丰台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主体信用信息发布、查询、异议处理等服务体系;按照北京市要求,进一步加强“双公示”、5类行政管理数据、水电气等信用信息上报与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归集及时、全面。三是构建协同共治信用监管机制。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落实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信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强化部门协同,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覆盖,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工作存在3项不足一是统筹协调力度有待加强。各单位对信用工作理解程度不一,在工作开展的广度、深度、力度方面存在差距。二是信用信息共享不够充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部分信息未能及时归集,存在滞后性。三是信用监管效能有待提升。部分单位虽已开始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但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全面落实相关工作要求。2025年度针对以上问题开展了3项工作,并取得部分成效。一是深化统筹,统一认识与标准。开展分类业务专题培训,建立工作交流群,分享工作标准与案例,完善工作评价机制。各单位认识与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工作标准趋于统一,协同效率有所提高。二是畅通渠道,夯实数据基础。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推动业务系统对接自动化,实施数据质量监督通报。数据归集范围扩大,共享及时性与规范性增强,为信用应用提供了更可靠的数据基础。三是精准监管,确保有效落实。加强与市级沟通联系,确保对市级信用监管文件理解正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分级分类监管得到有效落实,监管精准性提升,形成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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