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丰台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好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筑牢法治建设根基。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会前学法7次,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内部运行机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握好工作主责,坚持用改革创新精神破难题、增活力、提质量。进一步落实《丰台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以制度完善确保程序合法。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建设,规范日常法律事务咨询程序,提高行政事务法制审核专业度,组织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协议合同法审,进一步维护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合法权益。
(三)持续推动法治贯穿全过程思想,科学做好行政决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将法治建设与各项具体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年内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1个,为《丰台区关于加强“老老人”关爱服务的若干措施》,印发前均通过合法性审查并按时向区司法局进行了报备。今年未承办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接受民主监督、了解民意诉求、提升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关切,按时办理完成13件主办件、9件会办件和3件参考件。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聚焦民政重点工作,及时、准确、有效的进行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56篇,办理依申请公开22件,均按时完成答复。
(五)坚持法治引领矛盾调处,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以法治引领整合各方资源,及时解决群众通过各类渠道反映的投诉举报问题,全年共处理“接诉即办”群众诉求1559件,信访来访85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无败诉案件。安排会前专题学习《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条例》,传达学习中央、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六)深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进行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任务,按照“谁主管、谁执法”的原则,完善执法责任分工,明确执法责任。全年共完成行政检查535次,扫码率100%,非现场检查率72.56%。完成行政处罚6件,其中殡葬领域3件、社会组织领域3件。加大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工作,今年共有2人通过考试,组织参加市区各类法治和执法培训4次,参训40余人次,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七)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聚焦殡葬改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政重点领域政策法规,围绕重点民政对象和重点节日,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民政服务对象的普法宣讲,同时结合宪法、国家安全、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开展民政特色专题宣传,提升群众对民政政策法规的知晓度。以《精准施策,助流浪者温暖归家》为题参加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典型案例参加评选。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还需要加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因个别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对其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透彻,导致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存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稍显不足。
(二)法治队伍力量仍显薄弱。缺乏专业法律人才开展法治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均为兼职。因缺乏专业行政执法队伍,涉及执法科室的执法人员均为兼职,普遍存在“重业务、轻执法”情况,在执法流程上存在对政策法规运用不熟、“扫码检查”流程操作上出现失误情况。
(三)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措施方法缺乏创新。因宣传经费未获批复,缺乏财政支撑,导致法宣工作无法按照市区要求进行形式创新,开展线下大规模宣传活动受限,只能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线上宣传学习,导致普法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按规律办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积极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二)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机制,深化法治与党纪学习相结合,将《殡葬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相关法律法规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依法依规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具体贯彻落实,同时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带头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紧密联系民政工作主责主业,带头认真落实市区两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区域民政事业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丰台区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十五五”建设谋划主要目标,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贯穿全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相关会议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习惯的养成。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依托一体化综合监管系统,统筹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入企扫码要求,利用各类系统平台加大非现场检查力度,持续减少企业负担。立足执法全过程严格规范,对执法工作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与业务指导,更新完善执法装备,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
(三)积极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持续健全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严格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风险。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能力,继续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力度,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聚焦民政普法受众特点,发挥民政业务优势,除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持续开展线上普法教育外,结合清明、重阳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创新宣传方式,加大线下普法教育宣传力度,深入街镇、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让法治宣传更具烟火气。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