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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 2026-02-13 16:56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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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坚决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坚持依法行政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班子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进一步增强局领导班子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的理解和把握。全年组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6次。

2.机关干部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印发《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开展学习机关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通知》,将机关干部普法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2025年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班12次,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线上+线下”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文件,推动法律法规清单学习机制走深落实。

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立足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文明思想的有机融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举办2025年丰台区绿色发展大会,推出绿色技术、绿色产业、绿色宜居城市、绿色文化内涵、绿色合作五大工程,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承办2025年北京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与气候行动论坛,论坛以“减污降碳、区域协同”为主题,汇聚了来自全球多个城市的政府代表、环境专家与行业领袖,共同探讨大城市空气质量改善与低碳转型路径。举办第二届生态治理(南森)“生态城市、融合共生”大会,发布“十五五”美丽丰台建设场景,公布候鸟迁飞通道国际科教联盟项目重磅成果,探索“科技赋能、国际协作、全民共享”的生态城市建设路径。

(二)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4.创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聚焦企业关切,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改革。创新实施“多证合一”集成审批,实现“环评+排污许可”“环评+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场景。全面推行“一网通办”,环评事项全程网办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创新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行动,通过“线上智能诊断+线下精准指导”双线工作法,建立“一企一策”整改台账,指导企业优化监测方案,提升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深化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建设,针对不同类型的入驻企业开展下放权限、豁免管理、打捆审批、排污许可联动等环评审批改革措施,简化环评审批流程,降低企业落地的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全年指导13个重大项目环评编制,许可建设项目49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申请37件,重新申报55件,延续35件,变更41件;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303家,重新申请155家。

5.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按全市“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制定《2025年丰台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方案》,严格控制执法检查总量和检查频次,大幅提升非现场检查比率,实现精准执法监管,减少低效入企检查。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结合企业环境信用和日常监管情况,筛选出一批环境管理规范、污染治理设施完备、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纳入“无事不扰”执法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企业以非现场监管替代现场检查,让更多企业享受正面激励。全面落实“扫码检查”工作要求,完成现场检查、证据上传、检查结果录入回传的闭环检查流程,实现日常检查全程电子化、标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扫码报到、亮码通知、照单检查”,实现检查任务推送与精准核查的无缝衔接。

6.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落实北京优化营商环境6.0版改革方案任务,出台《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从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执法方式、强化助企服务等方面推出9条具体措施。推进政务事项“全程网办”,实现网上办事“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绿色汽修、锅炉提级、降碳潜力评估等全面“体检”,出台奖励补贴政策,提升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积极性。及时公示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通过企业“承诺整改+免罚清单”方式,既给予企业自我纠错的机会,又有效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以执法温度优化营商环境。

(三)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制度

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原则和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一律按照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程序决定。依法公示《丰台区2025年餐饮行业油烟治理提升以奖代补工作办法》《丰台区2025年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以奖代补工作办法(试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研究环评审批项目49件,“三重一大”事项53项,民主决策347个议题,全面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8.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要求,确保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制定程序的规范性。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生态环境领域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起草论证、行政处罚、信访投诉举报答复、信息公开答复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审查文件41件次,审查合同175件次,审查行政答复107件。

(四)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9.深化清洁空气行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印发实施《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以“0.1微克”攻坚行动为牵引,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统筹推进扬尘管控“良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裸地“增绿”等系统工程。开展VOCs减排项目“以奖代补”行动,面向企业发放补贴210余万元。实施低氮改造锅炉补贴政策,累计对275蒸吨锅炉开展改造,氮氧化物年减排量约9.1吨。依托“空天地”一体化管理平台,实行“时调度、日研判、周通报”,切实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5 年,全年PM2.5累计浓度为28.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1.1%,排名全市第11、中心城区第4;优良天数排名全市并列第8名,中心城区第2名,优良天比率排名全市第9,中心城区第2。

10.加强“三水”统筹治理。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印发实施《碧水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落实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工作思路。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下水污染源“双源”体系建设,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建成74套地下水自动监测井和1座超级站,探索地下水“穿透式管理”。划定村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截至目前完成水源地名录内全部水源地的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持续开展镇级、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累计检查水源地周边污染源70家次。加强入河排口精细化管理,对入河排污口和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6家次。完成劣Ⅴ类水体整治,推动劣Ⅴ类水体“动态清零”。全区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个国家和7个市级考核断面月均优良水体比例为100%。

11.严格保障用地安全。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印发实施《净土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严把建设用地“入口关”,指导23宗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在供地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严核查调查流程规范性、监测数据真实性、评估结论科学性,坚决杜绝“带病用地”,实现辖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对2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监测评估工作,查阅重点监管单位的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报告,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实地勘查、采样检测、资料核查等方式,全面采集地块基础信息、污染溯源数据及周边环境状况,精准掌握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与风险等级,为后续土地储备规划地块分类管控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12.构建生物保护新格局。进一步完善我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制机制,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治理新格局提供引领。聚焦生态保护与监测体系建设,持续优化生物栖息环境。南苑森林湿地公园恢复湿地千余亩,吸引上百种重点保护动植物。构建全域覆盖的监测网络,在三大水系布设30个监测点位,设置93个城市样地和45条调查样线,累计发现动植物超1000种,其中国家及本市重点保护物种超100种。不断完善丰台“物种户口本”,持续开展全域物种多样性专项调查。截至目前,已记录植物129科482属849种,记录哺乳动物13种,记录鸟类16目44科118种。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

13.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行政检查计划,全面公开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类型、检查方式、抽查比例及频次。组织印发《“扫码检”明白纸》,全面规范“扫码入企”流程,实现一次进门“一查清”。发挥行政执法APP平台作用,实行检查主体、内容、结果等数据实时上传,及时录入执法清单、音影记录、问题列表、执法意见等详细信息,切实做到“扫码报到、亮码通知、照单检查”,实现检查任务推送与精准核查的无缝衔接,实现处罚系统与检查信息内容同步,确保涉企检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全年通过“现场+非现场”方式检查各类固定源13112家次,检查各类移动源45947辆(台)次。

14.提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全面修订《丰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审查决定到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以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为抓手,全面规范执法案件的办理程序。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进行标准化审查。在执法程序规范性上,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做到办案逻辑顺序清晰、关联证据链完整;在自由裁量精准性上,做到轻责轻罚、重责重罚、类案同罚。利用执法记录设备、移动执法终端等设备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执法活动,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年适用普通程序办理行政执法案件62件,处罚金额130.96元,。

15.突出柔性执法教育温度。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轻微免罚”、“首违慎罚”制度。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免罚事项清单,让企业充分了解排污许可监管、建设项目环评、餐饮油烟排放、机动车检验、危险废物管理重点领域的免罚事项和标准。在立案调查过程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意见,鼓励企业主动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后果、积极开展污染防治设施改造、以及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全面收集从轻、减轻处罚情形的证据材料。通过企业“承诺整改+免罚慎罚”方式,增强执法透明力度和教育温度。今年,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4件,免罚金额达77.5万元。

16.打造全域智慧执法模式。为彻底解决重复入企、低效检查的问题,充分发挥“监管科室统筹调度、监测部门智慧感知、监察执法大队精准执法”的“三监”联动机制,借助移动源监管、大气精细化、水精细化等智慧监管平台,构建“大气+水体+固废”的数字监控大脑,形成快速监测、溯源响应、高效检查模式,实现全方位、无缝隙监管。对施工工地、重型货车、餐饮油烟、污水处理、机动车检验等重点排污环节,实施远程监控、实时预警、精准发力,组织开展非现场检查9196家次,非现场检查率占比达71.52%,实现违法线索“在线锁定-现场核实-及时反馈”的高效监管,为避免扰企检查、任性检查筑牢了智慧监管防线。

17.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一案双查”制度,组织召开全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筛查会4次,办理赔偿案件8件,索赔金额约19万元。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替代修复”模式,构建多元化生态修复的赔偿机制。在燃油锅炉超标排放案件中,探索实践了周边区域补种绿植的生态修复方式,通过规模化的林木种植,实现区域空气污染物净化,改善城市居住生活环境。在商务楼宇噪声超标排放案件中,推出了楼宇降噪消音设施提标改造的修复范式,鼓励企业投入资金用于节能减排改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经营方式。在野生动物标本买卖案件中,实践了公益劳务代偿的修复方式,通过企业印发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促进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

(六)自觉接受内外监督

18.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发挥政务公开在促进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机制,按季度公示行政检查计划和结果;及时公开重大决策;推动行政服务类事项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6条,电子化率达100%。微博公开信息1318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117条。网站公开的信息中,双公示类信息91条,其中行政许可类43条、行政处罚类48条。

19.自觉接受人大与司法监督。认真接受本级人大、法院、检察院的监督,组织全局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工作。今年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会议肯定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工作成效。积极配合区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件,落实履职建议4件,在辐射安全监管、危险废物监管、农村污水治理等领域,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推动落实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配合调查取证等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强化“关键少数”引领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七)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坚持“能动复议”理念,在依法依规、稳妥审慎做好办案工作的同时,推动对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加强“以案释法”的教育效果,发挥行政复议反向优化行政决策的能动作用。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工作的法定程序和证据要求,促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计4件,复议决定均维持我局行政答复意见。

21.深化生态环境接诉即办“三级管家”机制。强化源头预防与未诉先办,加强行业统筹和指导帮扶,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餐饮油烟和设备噪声等热点问题。抓好餐饮油烟“每月一题”,尽全力巩固提升群众满意率。做好固定设备等重点领域、中高考重点时期噪声执法监管。2025年,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和“接诉即办”2609件,其中涉及大气类1059件,占比40.59%;噪声类1326件,占比50.82%,涉水类16件,占比0.61%,其它208件,占比7.98%。全部按要求时间办结,办结率100%。今年,荣获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十佳办件单位”称号。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立足法治统筹,领航绿色高质量发展。立足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推动公众参与研究制定《全面推进美丽丰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北京市丰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4年-2035年)》等重大行政决策,展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与民主决策机制高度统一。牵头落实《北京市丰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聚焦金融、科技、文化、商务等领域,实现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转型,打造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无废园区”品牌建设,4家企业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10个项目获评生态环境部和北京市低碳试点典型案例,47家重点碳排放单位全部履约,推动目标导向与责任落实高度统一。督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高效办理,推动政务事项全程网办,以“阳光政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体现公开透明与绿色发展高度统一。

(二)聚焦法治赋能,创新生态治理范式。持续推动法治建设与服务企业、科技引领、生态修复的深度融合。突出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彰显治理温度,不断强化事前服务帮扶,实施点对点的精准指导与源头预防,以绿色转型降低企业环境违法风险。全力推进各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替代,在商超、冷链运输、水泥、客运等行业,打造“零排放车队”16家,年新增车辆中新能源车占比突破50%,实现“监管力度”与“服务精度”双提升。突出科技引领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加强多领域数智化平台建设,推动非现场检查比例提升为71.52%,实现从“人海战术”向“智慧执法”转变,由“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的转型升级。推进多元化生态修复模式筑牢生态屏障,将法治手段转化为环境治理的刚性约束,成功推出了商务楼宇降噪治理、地铁空调冷却塔降噪治理以及小区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模式,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三)突出法治导向,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红”引领“执法绿”,推进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环保铁军队伍。通过“全年度”执法练兵、“全要素”统筹监管、“全过程”帮扶指导,细化责任清单,明确执法流程,优化监管职能。立足优化执法方式,实现处罚与教育的有机融合,推行“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说理式执法,提高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高水平执法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针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行政执法向前延伸,普法教育走实见效。将普法教育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前提,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实现定向施策、精准普法,引导企业知法、守法。锚定法治引领绿色发展主线,创新成立“生态环保产业圈”,涵盖环境治理、低碳技术、大数据服务等生态环境服务领域,面向企业开展生产技术、法规政策指导,举办合规专题培训20场次,鼓励企业积极防范环境违法风险,推动培育企业合规文化,助推绿色转型升级。近年来,“生态环保产业圈”持续锚定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最前沿,在源头防控、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生态修复以及碳中和相关的领域,企业携手把环境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将法治文化融入经济发展,成功打造绿色发展与法治建设一体的新地标。

(二)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业务能力。2025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为契机,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狠抓案件办理、紧抓科技赋能、严抓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练兵导向,进一步突出实训、实战、实效,做到以战代练、实战练兵,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组织多轮次的业务理论学习、实景模拟演练,在执法程序、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强化,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和法治素质。今年,我局取得全市优秀组织单位二等奖的优异成绩。

四、存在的主要不足

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要提升一体化综合监管系统中检查任务的制定管理能力,与市级检查任务需要加强纵向协同,与区级部门需要加强“无事不扰”企业名单横向信息共享,避免出现涉企检查信息缺乏同步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管系统推送任务精准性,细化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类别、检查内容,避免出现重复性涉企检查

五、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以更高水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推动“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果转化。结合首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依法全面履职全过程多领域提出有价值、可操作、科学合法的政策措施,以法治力量助力美丽丰台建设

(二)提升执法监管数据分析精准性。优化非现场检查线索的推送、核查与反馈流程,定期汇总分析现场与非现场检查数据,识别生态环境领域高频问题类型、高发行业和区域分布,为精准部署专项执法、优化监管资源配备提供数据支撑,实现“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三)彰显行政执法力度与温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轻微免罚”、“首违慎罚”制度。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统筹考虑法律制度与客观实际,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切身感受,确保过罚相当、法理相融。加强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及时纠正明显不当的执法行为,确保每一项处罚决定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教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重点法规,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和广度,重点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宪法日等主题宣传,积极开展宣传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推进生态文明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五)加强源头全过程指导与风险防范。对问题频发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指导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台账记录等制度,提升企业自主排查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定期组织行业集中培训和典型案例讲解,不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实施点对点的精准技术指导,推动企业由“被动整改”向“主动管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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