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收官之年,区文旅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文旅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成效
压紧压实法治思想学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会前学法、专题讲座、广泛宣讲等形式,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加深对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想的理解,强化以法治思维筹划工作、推进建设的意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2025年,在我局新媒体矩阵设立“普法宣传”专栏,转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全国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主要围绕“扫黄打非”、初违不罚清单、旅游市场强制消费等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法治宣传效果,推动了行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9中国旅游日,6·26国际禁毒日期间,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品,张贴法治宣传海报、滚动播放法治宣传片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制作法治宣传小视频,2025年我局以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旅游领域重点问题为主题拍摄制作普法宣传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文旅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取得较好普法效果。
有序推进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对项目服务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合同主体适格,合同订立符合法定程序,文本内容合法有效等方面加强把关。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依法制定了《丰台区关于全面推进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丰台区促进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依法严把审批准入关。严格遵循行业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具体的行政审批工作中,加强对演出剧本、节目视频、演出人员的审查审核,严把营业性演出活动准入审批。2025年共审批营业性演出193件,审核剧本、节目视频115个,审核演出人员资质1459人次,演出场次共3290场,同比增长28%。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399件,其中文化类368件、旅游类30件,文物类1件,开展现场核查服务227次。
有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管工作要求,确保全市文化市场执法办案年度考核取得好成绩。共完成检查量2489件,现场检查494件,扫码率100%;非现场检查1995件,非现场检查占比80.15%;检查问题发现率16.11%。全面落实市、区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制定了《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期间,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集中学习5次,学习正面反面典型案例46件,并针对自查出的5项问题,制定17项整改措施,均已完成立行立改并在长期坚持之中;并及时根据市区要求,全面深化治理工作,对查封、扣押、没收物品,执法外包等新增治理重点集中进行自查自纠,排查中未发现相关问题。注重执法的温度,开展柔性执法。科学运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和包容审慎制度,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案件量占行政处罚案件总量的比例同比稳步提升。立案量76件、处罚量57件、结案量81件、罚没款19.61万元;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案件量为18件,占全部处罚案件量31.58%,比去年22.77%的占比有显著提升。
化解矛盾纠纷,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直面民生热点,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重要指示精神,规范履行行政复议答复程序,压实应诉责任,推动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协调的办理模式,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规范有序完成办理工作。2025年共收到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84件,均在承诺时限内答复完毕。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系统不够完善,适应新形势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整改情况: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纳入会前学法环节,建立分层学习机制,突出班子成员 “关键少数” 带头作用,带动全员全覆盖学习,深化理论认同。通过 “以案释法”“案例研讨” 等讲座实践活动,把抽象理论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法治思维和工作方法。
二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专业化、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相对缺乏。整改情况:为储备高水平执法人员队伍和保持专业的执法水平,成立执法研究小组,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在新兴业态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完善执法考核评价机制,将执法质量、办案效率、企业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指标。进一步巩固提升包容审慎执法理念,丰富柔性执法手段,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问题交织,重点、难点问题需多部门统筹解决,单一执法难度较大。整改情况:加强部门协同,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在节假日等时点前后,组织市执法总队、市交通执法大队、公安、城管、属地对六里桥北里、六里桥客运主枢纽、六里桥地铁站、刘家窑等开展联合执法5次,并在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涉旅点位3个、旅行社2家、检查运营车辆7台次,有效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保障了游客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
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主动性不足,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文旅法治实践、解决行业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适应新形势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大型文化活动执法保障经验不足,跨区域交流较少,需加强借鉴其他区大型文化活动的执法经验。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学法用法。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法的机制。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发展的最新成果,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升领导班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全年开展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前学法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5次,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深化机关干部普法培训工作。着力抓好干部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组织干部参与市、区组织的业务培训、案卷评查等工作,帮助干部查找自身差距,提高业务能力。建立案卷评审培训周例会机制,由干部针对近期办理的案卷,对照《文旅部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标准》《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新版文书格式》开展案卷评审,按轮次担任主评人。共召开32次,参评案件64件。
(二)坚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党的领导,有力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事宜,多次深入下属事业单位和文旅市场督导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实处走。带头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严格落实“一把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求,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矛盾化解等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主动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全年主持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中,均做到了依法依规审议、科学民主决策。
(三)聚焦重点领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针对导游乱象、强制消费治理等重点领域,压紧压实执法责任。加强对涉旅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采取“现场+非现场”方式,加大旅游热门时段的检查频次。针对旅行社及涉旅景区合规经营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共检查300家次。旅游领域共立案18件,已作出处罚决定的17件,涉及未签订行程单、虚假宣传等问题,罚没款14.84万元,在办7件。2024年立案2025年作出处罚决定的6件,涉及未签订行程单、虚假宣传等问题,罚没款3.06万元,吊销旅行社许可证1件。对旅行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家,相关责任人已被法院实施“限制高消费”。推动日常执法检查与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执法检查中向辖区 900 余家旅行社印发《关于加强旅游行业守法经营的提示函》。推动参与区内各项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确保自身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共发放旅游领域典型案例手册900余份,宣传品800余份;同步在“文旅丰台”公众号转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全国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16个。
(四)强化队伍规范化建设,促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业务培训机制,系统培训新颁布的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规范、证据收集与固定等相关内容。积极开展与各方的交流学习活动,主动与市文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就政务审批、执法过程、案件办理等事项进行业务研讨;同扎赉特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文化同源 执法同心”交流座谈会并签署《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二是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决定法治审核程序,持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推动局党组研究下发《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法治审核工作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廉政教育与监督管理,坚决防范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问题。通过组织廉政谈话、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不断推动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五、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推动学习教育与文旅实践深度融合,提升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破解文旅发展难题、化解行业矛盾的能力。
(二)加强区域交流,提前谋划助力保障区域文旅新业态发展
结合我区演艺新空间数量增加以及丰台体育中心升级改造后大型演出活动的举办等文旅新发展情况,加强与朝阳、海淀、东城等城区和外省市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交流,提升大型活动执法保障业务能力和工作统筹能力,提前谋划大型文化活动和商业演出活动的保障工作机制,助力丰台区文旅新业态发展。
(三)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
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宪法日、法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日、国家禁毒日、非遗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营造浓厚氛围。深化“法治+文旅”融合宣传,针对不同群体精准设计普法内容,开展企业合规培训、从业人员法治讲堂等专项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普法短视频、图文解读等内容,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文旅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游客依法维权。
(四)强化法治护航作用,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
紧扣文旅融合发展主线,严格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文旅领域发展与依法行政有机融合,以法治手段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文化遗产安全、激发产业发展活力,为文旅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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