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及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执法监管效能,为全区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责任体系
局党组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关键指标。修订完善《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合同管理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流程,全年审核各类合同、文件486件,提出法律意见40余条,确保各项工作于法有据、规范运行。
(二)深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依托市级平台,进一步整合审批流程。2025年,全局共办理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1273件,承诺时限内办结率保持100%。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累计减少申请材料30余项。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4次,检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
(三)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针对2024年度报告中指出的“执法队伍新组建、业务能力待提升”问题,我局在2025年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并取得成效:
强化系统性培训。组织全员参加《行政处罚法》《北京市绿化条例》及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专题培训12次,其中封闭式集训2次。邀请市局业务骨干、法律专家及法院法官进行案例教学与实战演练,执法人员年度参训人均超过60学时。
推行“导师制”帮带。安排经验丰富的执法骨干与新入职队员结成6对“师徒”,通过跟班作业、案件评议、文书制作指导等方式,快速提升新队员的实务操作能力。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一线执法队伍增配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全程音像记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审核重大案件15件,法制审核率100%。2025年,全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及行政赔偿案件。
(四)健全法治工作架构,强化专业人才支撑
针对2024年度报告中指出的“法治机构与专业力量薄弱”问题,2025年整改情况如下:
优化法律顾问机制。优化了外聘法律顾问团队,明确其在合同审查、重大决策、复杂案件处理、执法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常态化参与职责。2025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审查疑难案件,开展专题法律讲座4场,辅助决策与规范执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入社区、公园、学校开展“以案释法”“送法上门”等普法宣传活动18场。创新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形式,通过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普法内容35条,累计阅读量超10万次。全年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3万余份,公众对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守意识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
非现场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非现场检查占比已较高,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进行风险预警、行为分析的深度应用不足,监管的预见性和靶向性有待加强。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技术平台的整合升级尚未完全到位,专业数据分析人才相对缺乏。
部分复杂执法领域的专业能力仍需持续强化。特别是在涉及新型生态破坏行为认定、跨区域林木资源保护案件协查等方面,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和复杂案情处置经验仍有提升空间。此问题与2024年报告中提及的执法能力短板具有一定关联性,属于深化整改过程中的持续性挑战。原因在于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更新较快,常态化、高强度的专项培训机制有待进一步固化。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5年,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依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区相关实施办法,切实将法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一)带头深化法治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习3次。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授法治党课2次,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
(二)统筹谋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执法队伍建设、法律顾问作用发挥等关键问题4项。审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严格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前置程序,所有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均经过法制审核。全力支持司法独立,全年无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四)强化督促考核,树立鲜明导向。
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情况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带头在述职中报告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五)大力推动普法,营造法治环境。
审定年度普法计划,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支持创新普法形式,保障普法经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深入人心。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短板弱项,持续发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深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实施《2026年执法能力精进计划》,聚焦复杂案件查处、新业态监管等难点,开展更多“小班制”“实战化”专题培训。探索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培训基地,提升培训的系统性和前瞻性。
完善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明确在规划编制、项目评审、合同签订、检查验收等各环节的法治审核要点和风险防控要求,推动法治要求转化为具体业务操作规程。
持续强化普法宣传实效。聚焦公园绿地管理、古树名木保护、文明游园等群众关切领域,策划系列互动性强、参与度高的普法活动。加强以案释法,将典型案例转化为普法教材,提升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法治丰台、美丽丰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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