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丰台区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年3月1日前,丰台区人民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区政府各部门、街镇向丰台区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无漏报、超期报送等不规范情形。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法治政府建设专栏,每年4月1日前,面向社会统一发布丰台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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