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及二级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12-19 07:29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农村党建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指导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助做好农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落实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创新农村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和协调落实各项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负责区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性文件及总结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工作相关会议。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统筹督导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各项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工作。协调指导乡村文化振兴、培育乡风文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负责本系统的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年度计划、年度总结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重点工作和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组织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建议。协调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监督指导。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协调指导涉农企业服务、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民增收、农村金融工作。指导撤村相关工作。指导农民承包地相关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本区乡村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统筹协调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落实种植业行业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种植业设施管理、耕地质量管理、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组织拟定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农业节水工作。负责肥料、农药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推进质量安全追溯、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协助开展重大活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开展重大植物疫情应急管理和农业抗灾救灾工作。落实农业机械化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农机技术推广应用、农机安全监理、种植业行业安全、秸秆综合利用、种业监督管理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推进农业生产信息化建设。承担农业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农产品流通、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协调推进村镇建设。参与编制、修订村镇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地区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工作。落实宅基地改革相关政策,组织起草本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相关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城乡一体化工作。协调推动本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地区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工作。参与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和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领域事业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负责本行业12345热线举报的受理、派发、督办、反馈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地区开展清洁能源取暖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落实区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牵头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在本领域内,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负责畜禽、水产养殖、检疫、屠宰、饲料、生鲜乳、动物诊疗、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渔业水域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管理工作。承担农业行政许可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为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共3家,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及北京市丰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8815.23万元,比上年减少370.63万元,下降4.3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756.48万元,比上年增加369.12万元,增长4.4%。

1.财政拨款收入8756.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48.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8.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7.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5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815.23万元,比上年增加423.02万元,增长5.04%。,其中:基本支出6302.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49%;项目支出2512.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15.23万元,比上年增加423.02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相关支出调整,有追加项目,因此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教育支出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12%;卫生健康支出438.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7%;城乡社区支出2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8%;农林水支出5380.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04%;住房保障支出818.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36万元,2024年度决算1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29%。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36万元,2024年度决算1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29%。主要原因:2024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预算下达及年中追加共计4.7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培训、主题党日活动、看望慰问困难党员,2024年决算支出4.71万元;2024年新增项目挂职干部工作经费预算下达6.20万元,2024年项目支出6.2万元,用于保障挂职干部食宿经费等,2024年决算支出6.20万元。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4.19万元,2024年度决算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19万元,2024年度决算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8%。主要原因:本年度农村管理人员管理知识及业务政策培训工作经费,本单位合理安排培训,本年度决算比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02.06万元,2024年度决算106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02.06万元,2024年度决算106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4年根据当年在职人员实际缴纳发生金额缴纳保险。本单位本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了养老保险退休中人待遇补差资金,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因此本年支出比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3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4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3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43%。主要原因: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款年初下达的科目于年中调整,医疗保险由“农林水支出”(类)调整为“卫生健康支出”(类),导致“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00%。主要原因:2024年追加丰台区重大投资项目规划谋划项目经费25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067.07万元,2024年度决算538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9.34%。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067.07万元,2024年度决算538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9.34%。主要原因:2024年年初申报的部分项目资金由农业系统牵头申报,实际支出时分配到具体执行单位。品种展示基地运行经费及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修整项目经费,新型农民培养工作经费等项目年中调整到政府性基金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款于年中从本科目调整到“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本年度决算比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87.16万元,2024年度决算81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2.23%。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87.16万元,2024年度决算81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2.23%。主要原因:本年有在职转退休人员,因此发放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金额有所减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7.10万元,2024年度决算6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9.57%。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7.10万元,2024年度决算6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9.57%。主要原因:项目用于保障专职安全员全年工资足额、及时、正常发放,五险一金足额缴纳,支出按照实际需求。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007.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4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0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777%。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0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777%。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调整,将品种展示基地运行经费、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修整等项目经费安排到此科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302.4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6.6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76万元增加42.8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1.7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79万元。主要原因:用于保障1人参加相关活动;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出国参加活动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2024年我单位没有相关方面的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64.8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3.76万元增加41.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52.32万元,主要原因: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新购置3辆公务用车。2024年度更新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2.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使用公车,厉行节约。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23.45万元,比上年增加6.18万元,增加原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2.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0.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8.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32.8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 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粮油生产保障、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 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是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农村发展、农村经济工作、农业行业监督管理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农村党建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指导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助做好农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落实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创新农村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负责推动和协调落实各项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负责区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性文件及总结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工作相关会议。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统筹督导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各项工作。

协调指导农村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工作。协调指导乡村文化振兴、培育乡风文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负责本系统的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年度计划、年度总结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重点工作和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负责组织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建议。协调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监督指导。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协调指导涉农企业服务、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民增收、农村金融工作。指导撤村相关工作。指导农民承包地相关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本区乡村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统筹协调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落实种植业行业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种植业设施管理、耕地质量管理、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组织拟定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农业节水工作。负责肥料、农药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推进质量安全追溯、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协助开展重大活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开展重大植物疫情应急管理和农业抗灾救灾工作。落实农业机械化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农机技术推广应用、农机安全监理、种植业行业安全、秸秆综合利用、种业监督管理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推进农业生产信息化建设。承担农业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农产品流通、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协调推进村镇建设。参与编制、修订村镇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地区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工作。落实宅基地改革相关政策,组织起草本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相关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城乡一体化工作。

协调推动本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地区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工作。参与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和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领域事业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负责本行业12345热线举报的受理、派发、督办、反馈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地区开展清洁能源取暖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落实区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牵头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在本领域内,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负责畜禽、水产养殖、检疫、屠宰、饲料、生鲜乳、动物诊疗、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渔业水域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管理工作。承担农业行政许可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结合部门职能、中长期规划、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相关政策等内容进行设置的,具体内容为:为进一步保障我局顺利运行,完成市级、区级重点项目及历年惯例项目,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丰台区功能定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党建为引领,以城乡融合发展、农村产业发展、农业绿色发展、农村基层治理为主线,探索走好具有首都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

(1)围绕整体绩效目标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分三个方面对整体绩效情况进行了分项设置,分别为: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农业农村信息化、指导农产品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北京市打造“种业之都”提供重要场景支撑。

(2)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用于局机关和综合执法大队聘用人员、物业日常管理等单位日常运转经费。为维持单位相关日常活动的新增、运行、维护事宜。保障单位日常能够正常运转。

上述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与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任务相匹配,目标合理,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程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9125.13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6302.4425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822.691367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8815.226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2.442513万元,项目支出2512.783623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6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数量

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主要产出数量如下:

(1)坚持高位推动,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召开农小组会议和全区乡村振兴大会共3次。

(2)将乡村振兴、农业执法等4门课程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微课堂”,普及乡村振兴政策法规及科学知识。

(3)完成河东四个乡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的调整交接,调整后共划入区委农工委基层党组织76个、党员1451名。

(4)用好“三平台”,优化集体资产资源流转服务平台,2024年服务完成项目684宗,涉及面积135万平方米。

(5)推广农村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多渠道解决农民就业145人。

(6)在全市率先聘任70名“金融副村长、13名“科技副村长”、56名“法治副村长”,创新人才助力基层治理机制,区属国企增资入股集体经济,创新国资农资合作模式。

(7)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建成高标准农田305亩,撂荒地恢复种植553亩。全区粮食播种面积3865亩,粮食单产约280公斤。蔬菜播种面积2648亩,蔬菜产量4796吨,超额完成粮菜生产任务。

(8)重点提升河西两镇和11个城乡结合部重点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发现并整改各类环境问题2681处。

(9)牵头王佐镇、北宫镇、长辛店街道完成近300户农村住户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推动惠农政策加快落地。

(10)指导河西2街2镇共完成11个村劳动力人口梳理及核查工作。

(1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委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年检查被监管单位450家次,上账安全隐患75处,重大安全隐患2处,全部完成整改。

(12)通过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案件共计29起。

(13)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现场监督7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确保放流活动科学规范。推动市级特色水产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收尾,完成“王字虎头”宫廷金鱼的保种育种3年行动末年项目任务。

(14)全年完成区折子及实事任务6项,按时办结区人大重点监督工作1件,区政协主办提案2件,按时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件61件。

(15)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对外主动公开信息96条,规范性文件7件,预决算信息2条,劳动力公示信息8条,发布行政执法类信息37条,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8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

产出质量

(1)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宣发首批5个“丰采村”。出台《丰台区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方案》,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制度体系。

(2)创新三个“首次完成”推进全区整建制农转非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牵头成立区级整建制农转非工作专班,首次完成全区农业户籍人口及特殊情况人员的摸底调查,开发了人口数据管理系统;首次完成全区整建制农转非资金精准测算,评估转非方式和资金保障情况;首次完成对2004年以来各村土地开发项目及收支情况的系统梳理,对征地补偿费账户资金、应转未转人数、安置费及缺口进行全面分析,算清历史账。

(3)抓实“田长制”,全面推行“田有数”巡田APP,区委主要领导作为区级总田长开展巡田调研。做好农业设施监管,累计巡查2547栋次,覆盖率100%,未发现新增大棚房问题。

(4)成功举办“丰富多彩”农作物品种展示观摩活动,集中展示200余个蔬菜新品种,通过科技手段,实现品种改良和标准化种植,延长产业链,拓展农业发展路径。

(5)加快推进村庄准物业化管理,除5个待拆迁村外,50个村已实现准物业化管理,覆盖率98%。

(6)主要领导定期调度接诉即办工作,2024年答复办结423件,同比增幅24%,市级排名“三率”成绩满分月份6个,整体成绩在全区委办局排名靠前。

(7)丰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系列活动,市级乡村新场景首场推介会和乡村体育骨干运动会落地丰台,高标准举办农民丰收节艺术节,获全市二等奖。

(8)2024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0010次,查办案件95起,罚没款70.5万余元,执法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9)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与“一码检查”工作,2024年非现场检查量已达4172个次,占全年检查量的41.68%,问题发现率达25.96%。

(10)夯实人才支撑,全区储备村级后备干部209人,平均年龄38.6岁,大专及以上学历199人,占比95%。

产出进度

2024年,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指导行动,结合少峰书记在国企和农村系统宣讲提出的农村“五方面问题”和“七个合作”,谋划区农业农村局中心工作,督促指导涉农街镇和村抓好落实。作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专题宣讲,区农业农村局、王佐镇约150人参加学习。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作用,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会前学习24次,提升“四个意识”,强化理论武装,为全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思想基础。

产出成本

2024年全年预算数9125.13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6302.4425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822.691367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8815.226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2.442513万元,项目支出2512.783623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区农业农村局通过集体决策、政府采购等成本控制手段,预算执行率96.60%,产出成本控制有待加强。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

(1)举办2024年全区首场优质集体产业空间推介会,发布7个优质集体产业空间,签约面积达3.8万平方米。深化“晓月丰花”休闲农业区域品牌,形成2个北京市美丽休闲乡村、14个休闲农业星级园区、3个“北京优农”品牌连片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格局。“卢沟拾忆”“芳华绽放”2条农文旅路线入选京津冀乡村休闲旅游线路。中华名枣园被评为第一批“京果花园”和“老北京水果示范基地”。南宫村获评北京市美丽休闲乡村。2024年丰台区休闲农业园区接待204.6万人次,同比增长0.1%;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25.7%。

(2)充分发挥“链长”聚合带动作用,实现合作共赢。截至目前已吸纳包含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链长单位在内的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数据科学与农业经济研究所等25家合作伙伴单位,明确产业链环节,绘制都市智慧农业产业链图谱。加快推进2个农业中关村入库项目,完成张家坟智慧园区三期建设,全市首个数字化品种展示基地一期工程建成,为设施农业数字化建设提供样板。魏各庄、菜户营佃起农场科技园两个申报市级项目成功立项,预计投资1803.31万元。

(3)出台《丰台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2024-2026)》,做强种业、花卉、物流、智慧农业“四个领域”,推动金融、数字、国资、科技“四个赋能”。万泉寺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地块以110.54亿元顺利成交。3个新主体项目已通过市局初筛。持续推动58个农村重点项目建设和建成后招商运营工作,其中,22个已竣工项目,总建筑规模达194万平方米。全区万平米以上集租房项目共12个,总建筑总面积约为126.59万平方米,目前已运营6个。

(4)落实种业振兴行动。高质量办好31届北京种业大会丰台分会,280余家企业参展,625个蔬菜品种亮相,完成3项合作、6项招商引资引智签约,400余家企业参会,开展企业专场论坛、蔬菜种业专业论坛、蔬菜品种展示观摩、蔬菜种业交易等系列活动,构建全国种业交易交流平台,在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播出。推动夏玉米和特色粳稻作物示范区建设,深抓粳稻产业集成发展,推广种植370亩。

社会效益

(1)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农业农村信息化、指导农产品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北京市打造“种业之都”提供重要场景支撑。聚焦粮食安全,持续加强耕地的保护利用,打造魏各庄村、菜户营佃起农业园等更多智慧农业应用场景。持续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2)维持单位相关日常活动的新增、运行、维护等事宜。保障单位日常能够正常运转。推进村干部资格联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四议一审两公开”等各项制度落实。

(3)凝聚文化振兴合力。持续推进创新农村移风易俗,在高质量举办农民丰收节、农民艺术节等传统活动基础上,进一步融入区域农业生产、休闲旅游、非遗文化等元素,联合相关部门、涉农街镇,村,推出更多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文化宣传活动。

(4)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文艺演出、农产品展销、非遗体验等形式展示文化振兴成果,2024年各项重点活动被新华网、光明日报、北京日报等国家、市级媒体报道100余次。拓宽宣传渠道,讲好丰台乡村振兴故事,在北京卫视《我们的乡村》栏目成功推出4期节目,推出《“种”在丰台》短视频浏览量过万;开展《我在丰台赏“村”景》主题宣传,深挖各村历史记忆,传承优秀文化基因。

环境效益

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丰台功能定位,持续完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可持续性影响

(1)不断促进集体产业提质增效。中华名枣园被评为第一批“京果花园”和“老北京水果示范基地”。南宫村获评北京市美丽休闲乡村。

(2)推进产业兴旺。把产业振兴作为重中之重和切入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重大项目规划谋划,逐步建立产业发展项目库,多点位探索集体经济“组团”发展新模式。

服务对象满意度

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绩效考评等级达到优。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加强财务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手册》《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包括预算管理办法、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票据和印章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等,制度建设较为健全,完善了绩效跟踪管理办法等绩效管理办法,加强了会计核算制度完整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京财会〔2014〕125号)的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内控建设工作,成立内控规范实施领导小组,对业务进行梳理优化,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和业务流程,对重要风险点提出控制措施,加强单位层面内部建设,形成了《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手册》。

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各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丰财街镇年初批复〔2024〕277号)等文件中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情况,资金使用符合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流程。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公务卡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严格现金支出管理,凡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财政授权支付公务支出项目,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资金使用符合公务卡结算相关制度和规定。

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文件。各单位财务人员要严格按《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做好各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和报销手续,及时处理会计账目,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完整归集票据、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按规定年限保存,并由专人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资产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公务卡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资产管理制度。

区农业农村局能够做到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制和各项资产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能够做到明确资产使用管理的内部流程、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能够做到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分开设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独立核算资产账务;区农业农村局的实物管理部门,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与使用人员分开设置。

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不涉及资产对外投资的工作;资产经盘点,不存在因管理不当发生严重资产损失和丢失情况,不存在超标准配置资产;资产使用符合相关规范,不涉及出租、出借资产行为;资产处置规范,不存在不按要求进行报批或资产不公开处置行为;其它资产管理制度办法执行规范。

3.绩效管理

按照《北京市丰台区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丰财绩效〔2021〕2517号)要求,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监控,督促指导业务部门加强对重点项目执行监管,加快推进工作开展;严格预算调整,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必要性等进行审核,降低结转结余率。

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2025年,区农业农村局对2024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2513.191967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北京市丰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修整项目”),涉及金额89.145236万元,评价得分为86.19分。单位自评项目58个,涉及金额2424.046731万元,评价得分均在90(含)-100分。

4.结转结余率

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结转结余率为0.62%,2024年决算数据显示结转结余总额为0.00万元,2024年结转结余率为0.00%,低于2023年结转结余率。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区农业农村局年初部门预算金额为11039.923295万元,年度部门决算金额为8815.226136万元,2024年部门预决算差异率为-20.15%。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8.32分,其中当年预算执行情况19.32分、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59.00分、预算管理情况20.00分,绩效评定结论为“优”。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

19.32

96.60%

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60

59

98.33%

预算管理情况

20

20

100.00%

综合得分

100

98.32

97.32%

绩效评定级别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仅明确部门工作的重点方向,缺少对目标任务的量化分解,指标的可考核程度不足。

(2)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效果体现不充分。反映部门履职效果的资料不够完整,缺少对比、分析资料,部门整体及项目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待加强,部分项目存在满意度调查工作不完善等现象,效益实现程度不便评价,尤其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性影响。

(六)措施建议

1.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设定进行再度升级,依据部门职责和预算,逐级细化部门整体目标;经过深入研究和论证,确立更贴合部门职责且详尽、可量化的指标。

2.进一步搜集能体现实施成效的佐证资料;采取多种方式掌握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情况,以服务对象的切实需求为导向,优化部门决策和绩效改进的主要依据。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25〕355号)要求,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北京市丰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修整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由于品种展示基地内排水沟大部分采用黏土砖砌抹灰修筑,因地势不平,排水沟地下部分黏土砖吸水不能排出,冬季冷冻造成黏土砖粉化、碎裂、外层水泥脱落,排水沟极易现变形。同时由于2023年北京市连续遭遇强降雨,降雨量巨大,对品种展示基地园区内排水沟造成不同程度的损毁,因此需对基地排水沟进行修复。该项目申报主体为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从保障基地运行安全以及正常生产角度需要对排水沟进行维护,主要包括基地排水沟设计费、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监理费、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修整费、品种基地排水沟预算清单编制费。该项目申请预算资金92.140040万元,全年预算数92.14004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89.14523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75%。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地排水沟设计费、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监理费、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修整费、品种基地排水沟预算清单编制费。

2.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总体目标为:品种展示基地内排水沟大部分采用黏土砖砌抹灰修筑,因地势不平,排水沟地下部分黏土砖吸水不能排出,冬季冷冻造成黏土砖粉化、碎裂、外层水泥脱落,排水沟全部变形。部分排水沟是在老旧的排水沟改造而成,对于已经坍塌和存在较倾斜严重且存在坍塌风险的排水沟,如不及时修复加固,如到次年雨季和秋冬季,地下土壤砖体粉化、碎裂将引起大面积垮塌甚至会波及大田、道路和增加温室垮塌风险。经实地勘察,目前基地排水沟需进行修复约690.79米。预计92.14004万元。

该项目阶段性目标为:

数量指标:维护排水沟坍塌工程量≥690.79米。

进度指标:项目开展时间为2024年1月-11月。

质量指标:修复后的排水沟出现再次垮塌处=0处。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批复数内≤92.14004万元。

效益指标:排水沟畅通,实现可持续使用效果。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到服务对象认可满意度定性9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该项目评价目的为: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总结和分析项目资金的实施效果,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三是为区农业农村局以后年度相关项目提供参考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重点对2024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修整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整体评价。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等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特点,统一确定了绩效评价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北京市丰台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丰财绩效〔2021〕2526号)、《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25〕355号)为主要参考,结合项目特点,设置4项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17项三级指标。一是项目决策(1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设定以及资金投入分配。二是项目过程(20分),主要评价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三是项目产出(40分),主要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完成时效。四是项目效益(30分),主要评价项目社会效益和满意度。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根据评价分数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政策研究、比较分析、专家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程序如下:

(1)组建评价工作组、遴选专家

按照工作要求和该项目特点,组建评价工作组、专家组。评价工作组对每名成员的职责及分工进行了明确,并对工作组全体人员和专家进行了培训。

(2)收集资料

评价工作组按照相关要求收集相关资料并听取项目单位的工作汇报,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对缺失的资料要求项目单位及时补充;对重要的和存在疑问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核实确认。

(3)研究制定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细化评价指标,明确评价标准,最终确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4)筹备和召开专家评价会

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专家评价会。评价会上,专家与项目单位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对该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和打分,并出具评价意见。

(5)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在专家评价会结束后,汇总专家打分和评价意见,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撰写工作。经与项目单位沟通反馈后,形成评价报告终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情况

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6.19分,其中:决策管理9.05分、过程管理18.24分、项目产出35.90分、项目效益23.0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

2.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该项目,有助于排水畅通,基地排水沟实现良好的可持续使用效果。但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项目管理、采购管理和合同签订规范性不足,项目绩效资料呈现不充分,满意度调查资料呈现不足。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由于品种展示基地内排水沟大部分采用黏土砖砌抹灰修筑,因地势不平,排水沟地下部分黏土砖吸水不能排出,冬季冷冻造成黏土砖粉化、碎裂、外层水泥脱落,排水沟全部变形。部分排水沟是在老旧的排水沟改造而成,对于已经坍塌和存在较倾斜严重且存在坍塌风险的排水沟,如不及时修复加固,到次年雨季和秋冬季,地下土壤砖体粉化、碎裂将引起大面积垮塌甚至会波及大田、道路和增加温室垮塌风险。该项目按照《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丰台区财政性资金部门评审范围的通知》要求,由主管单位组织开展了部门评审,同时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分别向班子会、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提请审议同意相关支出。该项目具有现实需求,立项程序较为规范。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农业生产和农业机械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示范、推广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农机行业服务工作;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管理工作、耕地质量监测工作、耕地分类管理工作”,该项目具有职能相关性。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针对该项目设置了总体绩效目标及各分项指标,该项目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计划相结合,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有待完善,如质量指标设定为“修复后的排水沟出现再次垮塌处=0”,未明确排水沟改造工程的质量标准及验收合格率等指标;进度指标设置为“项目开展时间为2024年1月-11月”,时间节点要求不够细化,未明确工程、设计、监理等业务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验收等关键时间节点;成本指标设置为“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批复数内≤92.14004万元”,未细化工程、设计、监理等分项成本;效益指标仅设定了社会效益和满意度指标,未设定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的社会效益指标与排水沟支撑品种展示基地的业务工作种植、展示等不够契合,指标量化程度不足,缺乏可评价性。

该项目预算内容包括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修整项目-工程费、监理费、设计费、清单预算编制费。该项目预算依据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6年北京)、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2021年)、9月信息价进行测算,预算测算依据较为充分,且该项目进行了预算评审,但该项目设计费比例较高。预算评审内容及资金情况详见表1。


12024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修整项目评审情况表

金额:元

序号

项目明细

送审金额

审定金额

审增(减)金额

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修正项目-工程费

883,258.17

850,556.96

32,701.21

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修正项目-监理费

29,147.52

28,068.38

1,079.14

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修正项目-设计费

39,746.62

38,275.06

1,471.56

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修正项目-清单预算编制费

4,500.00

4,500.00

-

合计

956,652.31

921,400.40

35,251.91

评价认为,该项目立项依据较为充分,设置了总体目标,项目预算内容较为明确,但绩效指标设置有待完善,该项目设计费比例较高。

2.项目过程情况

该项目前期进行了预算评审,审定金额92.14004万元,向财政实际申请预算金额92.14004万元,实际到位金额89.145236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89.14523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为了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该项目经费支出按照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和内控制度执行。5000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支出,需经过班子会讨论决定;5万元(含)至10万元以下支出需经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10万元(含)以上支出需经区委农工委会议审议通过。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供了《内部控制手册》《北京市丰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丰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预算管理办法》《品种展示基地运行管理手册》《品种展示基地标准化运行方案》《北京市丰台区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施工应急处置预案》《北京市丰台区品种展示基地排水沟施工应急处置预案》,对预算、支出、采购、合同管理、项目实施等进行了规范,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该项目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保障基地工作顺利推进。该项目内设基地工作小组,负责此次项目比选、实施及验收组织工作。但该项目存在过程管理以下问题:

一是该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及完整性不够,缺少组织机构、人员分工、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安排、具体采购方式、对参与项目各方的管理措施、项目实施中的风险与措施、项目验收机制等关键内容;且提供的实施方案为2023年内容,非2024年项目实施方案。

二是项目合同签订不够规范。比选文件要求的工期为25天,签订合同的工期为20天,与比选文件要求不一致。

三是该项目施工比选采购环节不够规范。比选邀请文件中评分标准将企业规模纳入评分体系,合理性不足。业务科室工程量验收依据施工方和监理方的验收情况进行,未体现单位内部对于工程量的审核。

评价认为,该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实施方案不够完善,项目管理、采购管理和合同签订规范性不足。

3.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数量指标设置为“维护排水沟坍塌工程量≥690.79米”,实际完成“维护排水沟坍塌工程量760米”。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已达到预期。

产出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质量指标设置为“修复后的排水沟出现再次垮塌处=0处”,未明确排水沟改造工程的质量标准及验收合格率等指标,项目已完成验收程序,修复后截至目前未发生垮塌。

产出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开展时间为2024年1月-11月”,项目提供了开工令和四方验收单,开工时间为5月21日,竣工时间是6月9日,该项目在约定时间内完成。

产出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145236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89.14523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评价认为,该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但质量指标设置不够具体,时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且资料完整性不足。

4.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有助于实现排水畅通,保障基地排水沟实现良好的可持续使用效果。该项目社会效益良好,但效益指标仅设定了社会效益,未设定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的社会效益指标与排水沟支撑品种展示基地的业务工作种植、展示等不够契合,指标量化程度不足,缺乏可评价性。

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置为“得到服务对象认可满意度≥95%”,但满意度调查资料呈现不足,缺少调查数据汇总分析报告。

评价认为,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但绩效成果呈现不充分,满意度调查资料呈现不足。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该项目在保障生产运行方面,建立了品种展示基地运行管理手册、标准化运行方案以及应急处置方案,明确职能、分工、岗位职责、管理流程。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有待完善,如质量指标设定为“修复后的排水沟出现再次垮塌处=0”,未明确排水沟改造工程的质量标准及验收合格率等指标;进度指标设置为“项目开展时间为2024年1月-11月”,时间节点要求不够细化,未明确工程、设计、监理等业务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验收等关键时间节点;成本指标设置为“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批复数内≤92.14004万元”,未细化工程、设计、监理等分项成本;效益指标仅设定了社会效益和满意度指标,未设定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的社会效益指标与排水沟支撑品种展示基地的业务工作种植、展示等不够契合,指标量化程度不足,缺乏可评价性。

项目过程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该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及完整性不够,缺少组织机构、人员分工、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安排、具体采购方式、对参与项目各方的管理措施、项目实施中的风险与措施、项目验收机制等关键内容;且提供的实施方案为2023年内容,非2024年项目实施方案。二是项目合同签订不够规范。比选文件要求的工期为25天,签订合同的工期为20天,与比选文件要求不一致。三是该项目施工比选采购环节不够规范。比选邀请文件中评分标准将企业规模纳入评分体系合理性不足。四是该项目设计费比例较高,业务科室工程量验收依据施工方和监理方的验收情况进行,未体现单位内部对于工程量的审核。

绩效成果呈现不充分,满意度调查资料呈现不足,缺少调查数据汇总分析报告。

(六)有关建议

1.建议科学合理量化地设置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管理意识,根据项目特点,优化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细化、量化设置进度指标和成本指标,明确工程、设计、监理等关键时间节点和成本情况,完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增强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2.建议加强项目管理。一是进一步细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相组织机构、人员分工、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安排、具体采购方式、对参与项目各方的管理措施、项目实施中的风险与措施、验收机制等内容,提高项目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合同签订,对于项目在实际实施中工程量存在不确定性及不准确性的工程项目,合同形式要签订固定单价合同,以便更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及规范工程结算;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对于工期发生变化要签订补充协议,减少合同管理的风险。三是加强项目成本控制,对于工程不复杂的项目要将设计费用控制在4.5%以下,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由单位内部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对工程量及相关结算费用进行审核,形成结算审核报告。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规范性,比选邀请文件中可优先考虑小微企业,但不应将企业规模纳入评分体系。

3.建议加强项目绩效资料的收集和归集工作,准确归集项目的产出和效果完成情况,对项目完成后排水沟的雨季的使用效果及对支撑品种展示基地的业务工作种植、展示等情况进行充分分析,增加量化分析数据;完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提升绩效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报告是工作组根据对本项目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分析,结合调研情况,在专家评价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形成的。本报告的结论与意见是参考性的,仅供预算管理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八)附件

指标体系及打分情况表

附件: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决策 

项目立项 

4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2

立项程序规范性

2

1.8

绩效目标 

3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1.78

绩效指标明确性

1

0.73

资金投入

3

预算编制科学性

2

1.86

资金分配合理性

1

0.88

过程

资金管理

10

资金到位率

2

2

预算执行率

3

2.84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4.8

组织实施

10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2.38

制度执行有效性

7

6.22

产出

产出数量

10

实际完成率

10

9.60

产出质量

10

质量达标率

10

8.60

产出时效

10

完成及时性

10

8.80

产出成本

10

成本节约率

10

8.90

效益 

项目效益 

30

实施效益

25

19.20

满意度

5

3.80

合计

100


100

86.19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 “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