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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6-08-27 10:00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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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承办、本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统筹规划、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律师工作管理、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机关下设14个内设机构:行政办公室、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文件审核科、行政复议审理科、行政诉讼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公证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科、行政财务科、政工科。下属单位4个,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社区矫正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法治促进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京市首佳公证处,为经费形式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本年度我局新增一个下属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法治促进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行政编制59名,实际56人;事业编制45人,实际42人;长期聘用人员共2人,均为党建社工。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4755.6万元,比上年增加663.06万元,增长16.2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91.33万元,比上年增加658万元,增长16.31%。

1.财政拨款收入4691.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1.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10.33万元,比上年增加663.06万元,增长16.38%,其中:基本支出3367.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49%;项目支出13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55.6万元,比上年增加663.06万元,增长16.20%。主要原因:2025年我局新招录一批工作人员,人员增多,基本经费相应增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0.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公共安全支出343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0%;卫生健康支出264.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2%;住房保障支出547.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5年度年初预算32.4万元,2025年度决算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86%。其中:

“社会工作事务”(款)2025年度年初预算0.1万元,2025年度决算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0.00%。主要原因:此项经费为社工专项经费,因项目调整要求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年初结转结余调整至专项业务中。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5年度年初预算3009.65万元,2025年度决算343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4%。其中:

“司法”(款)2025年度年初预算3009.65万元,2025年度决算343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4%。主要原因:我局在2025年新设立一下属事业单位并新招录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事业运行经费相应增多。

3、“教育支出”(类)2025年度年初预算3.51万元,2025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5年度年初预算3.51万元,2025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2025年度我局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我局培训尽量使用内部场地进行相关培训,节省了相应的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5年度年初预算367.1万元,2025年度决算42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9%。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5年度年初预算33.68万元,2025年度决算3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6%。主要原因:2025年初新招录1名社工,工资及社保相比预算相应增多。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5年度年初预算333.42万元,2025年度决算38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5%。主要原因:2025年我局存在新招录人员,故为新入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使得决算金额相比预算金额相应增多。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5年度年初预算247.74万元,2025年度决算26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5年度年初预算247.74万元,2025年度决算26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9%。主要原因:2025年我局存在新招录人员,故为新入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使得决算金额相比预算增多。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5年度年初预算474.54万元,2025年度决算54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2%。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5年度年初预算474.54万元,2025年度决算54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2%。主要原因:2025年我局存在新招录人员,故为新入职人员缴纳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使得决算金额相比预算增多。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367.3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6.46万元,比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7.44万元减少20.9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本单位2025年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度决算数16.46万元,比2025年度年初预算数37.44万元减少20.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5年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度决算数16.46万元,主要原因:本着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公务用车不必要的支出。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83.39万元,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增加原因: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增长,导致了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同时资产、公车等老化,维修维护的相关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3.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31日,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共有车辆1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律师管理和法律顾问的相关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绩效评价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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