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丰台调查队
国家统计局丰台调查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6-08-27 10:00    来源: 国家统计局丰台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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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职责情况

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完成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协助区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统计调查的数据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查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完成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07年国家统计局丰台调查队成立,与丰台区统计局合署办公。2017年5月,丰台调查队完成区级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独立建队、独立办公、独立上报数据。2019年3月,根据《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印发丰台调查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设立办公室、综合科、住户调查科、价格调查科、专项调查科、劳动力调查科共一室五科。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402.53万元。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9.2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39.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3%;项目支出290.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2.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5年度年初预算339.25万元,2025年度决算33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

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2025年度年初预算339.25万元,2025年度决算338.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主要原因:部分项目经费未全部执行。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8.4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属于中央垂管单位“三公”经费未在区级经费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属于中央垂管单位购置资产经费未在区级经费安排。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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