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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公示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案件中止调查决定书

日期: 2026-05-22 17:14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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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因涉嫌经营无生产许可证的饲料,本机关于2026312予以立案调查。鉴于你在抖音APP平台销售饲料,本机关于2026513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抖音APP所在地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协助调查函》(京丰农协查〔2026〕7号)。

截止目前,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收到协助调查函后未向本机关回函,本机关无法开展后续的调查取证工作。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中止案件调查,并制作案件中止调查决定书:(五)其他应当中止调查的情形。”的规定,现决定自2026522日起,对你中止案件调查。

联系人:孟庆杰曹红军联系电话:13466570075,1301106066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程庄北里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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